关于举办乐清市首届戏剧小品表演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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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挖掘培养本土表演人才,提高戏剧小品创作表演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乐清市首届戏剧小品表演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乐清市委宣传部 乐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承办单位:乐清市文化馆 二、参赛作品 1.参赛作品形式不限,原创、改编或学习的单个小品或话剧片段均可参赛,以普通话为基础语言;参赛作品提倡原创,原创作品在评审时给予一定加分。 2.参赛作品以现场表演形式进行比赛,表演时长在12分钟以内。 3.全市表演爱好者可以个人名义参赛,也可代表乡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参赛。 4.各乡镇(街道)必须择优推选1—2个作品参加比赛。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7月28日; 地点:乐清市文化馆小剧场。 奖项设置 (一)本次大赛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评出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原创作品设创作奖若干名,分别授予奖杯与荣誉证书。 (二)优秀作品将推送参加2018年温州市戏剧小品表演大赛,作品打磨提升及参赛费用由乐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承担。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6日止; (二)报名方式:发送报名表至邮箱:445114176@qq.com,联系人:董萧瓯(57123907、13867788066)。
附件:1.乐清市首届戏剧小品表演大赛报名表 2.乐清市首届戏剧小品表演大赛乡镇(街道)参赛数量要求
中 共 乐 清 市 委 宣 传 部 乐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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