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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召开民宗领域全市城镇非住宅房屋调查登记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18-06-13 16 : 16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省住建厅等八个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城镇房屋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民宗领域非住宅房屋调查登记工作落实到实处,乐清市民宗局在6月12日召开民宗领域全市城镇非住宅房屋调查登记工作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并学习了省建设厅、省民宗委八部门和温州市民宗局关于城镇房屋排查的相关文件精神,明确了此次排查工作方向重点。本次乐清市民宗领域全市城镇非住宅房屋调查登记房屋调查重点,以全市城镇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单体为调查对象,以2016年底前竣工交付使用为时间界线。随后民宗局工作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工作。

       在会上乐清市委统战部部务成员包会强调要做好以下三点:一是确保登记全覆盖。根据我市当前情况,民宗局已将民宗领域全市城镇非住宅房屋初步掌握了解,各乡镇、街道需要尽快排摸核实并进行登记。二是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根据《调查登记表》要求收集好相关资料,调查人员为各乡镇、街道民宗所工作人员,审核人员为各乡镇、街道统战委员,并将纸质材料送民宗局留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三是确保材料真实有效。资料调查完成后,乐清市民宗局将下派调查员核对资料调查阶段采集的信息,审核完成《调查登记表》,充实房屋监管档案。对调查发现的丙类房屋(疑似危房),要督促产权人或产权单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并将鉴定情况填入调查登记表。根据省、温州市统一部署,乐清市民宗领域全市城镇非住宅房屋调查登记房屋调查登记工作,计划于7月底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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