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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市镇加强端午期间划龙舟活动管理

发布日期: 2018- 06- 13 08 : 52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讯(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清清)端午节临近,为了加强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确保民间划龙舟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地开展,日前,柳市镇发布了《关于加强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的通告》。

据了解,今年柳市镇划龙舟活动时间为6月14至6月18日(其中6月16日、17日中考期间禁划龙舟),严禁端午节后划龙舟。

与往年一样,今年柳市镇划龙舟活动仅限于柳市镇水域内进行。一个行政村(居)只能组织一支龙舟队,往年没有龙舟上水的村(居)一律继续实行“零上水”。

另外,龙舟队头家必须与村(居)委会签订安全责任书。龙舟头家需严格履行龙舟的审核登记制度,经镇龙舟管理工作办公室审核登记备案后方可上水。龙舟队配备后勤辅助船,须向海事管理部门报告备案,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航行期间应加强瞭望,采用安全航速,避让龙舟,服从有关划龙舟活动管理部门的现场管理,船上人员必须穿着救生衣且不得超过5人,无关人员不得上船。严禁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上船,严禁无证驾船或酒后驾船,严禁利用后勤辅助船观看划龙舟活动。

为加强端午节期间民间划龙舟活动安全管理工作,柳市镇党委、政府牵头成立了划龙舟活动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该镇镇长任组长,有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社区、相关科室、职能站所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柳市镇制定了柳市镇划龙舟期间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

柳市镇实行划龙舟活动报备制度和日报告制度。为了接受群众、企业的投诉,便于管理单位及时掌握和查处违规划龙舟行为,柳市镇政府设立了划龙舟举报电话:61721199。

6月14日(农历五月初一)

8:00 吕岙湖

13:00 蟾河堡湖

6月15日(农历五月初二)

8:00 屏山头湖

6月18日(农历五月初五)

8:00 湖头湖 长山湖(象山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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