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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座谈

发布日期: 2018- 06- 14 08 : 53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讯(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 林一笑)昨日上午,乐清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成剑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赛月、方青、王友闻、廖凯峰等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市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负责人,结合本单位职责定位,就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了发言。大家表示,要立足自身职责,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宪法,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

胡成剑强调,要全面深化对宪法的认识,深刻认识宪法至上的地位,深刻认识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经过实践证明的好宪法,深刻认识这次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领会精神、突出重点,准确把握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新要求,深刻领会这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把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实施宪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紧紧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入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切实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要以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为契机,坚持以宪法统领法治乐清建设,强化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在依法治市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推进宪法在乐清的有效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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