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千年古县·山海乐清”乐清市首届视觉艺术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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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弘扬“千年古县·山海乐清”的地域文化,挖掘和培养乐清视觉艺术人才,推动群众视觉艺术创作繁荣发展,提升乐清视觉艺术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经研究,决定举办乐清市首届视觉艺术大赛。现将大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以“千年古县·山海乐清”为主题,以美术、书法、摄影等形式,反映乐清悠久的历史、山海文化、自然风光、人文景观、风土人情和改革开放40周年取得的成就,充分展示乐清的美好形象。 二、组织单位 主办:中共乐清市委宣传部 乐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乐清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乐清市文化馆 乐清市美术家协会 乐清市书法家协会 乐清市摄影家协会 三、参赛对象、类别 (一)参赛对象:18周岁以上的乐清籍人士以及在乐清工作学习的新乐清人; (二)作品类别:书法、美术、摄影作品。 四、赛事安排 (一)作品征集:即日起至2018年7月16日; (二)作品评比:7月下旬进行作品评选,并将入选作品集结出册; (三)作品展览:8月下旬在乐清市文化馆文化展厅举办乐清市首届视觉艺术大赛优秀作品展。 五、作品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2016年后创作且未参加过市级以上评选及展览。 (二)美术作品:符合大赛主题,注重反映生活,弘扬民族精神,讴歌时代风貌,有较高艺术水品和震撼力。参赛作品类别可分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漆画、综合材料等,大小不得超过200cm×200cm,入展作品由主办方统一进行装裱。 (三)书法作品: 送展作品须围绕大赛主题,书体不限,草书、篆书附纸注明释文。送展作品尺寸不得超过6尺整纸,直幅为宜;入展作品由主办方统一进行装裱。 (四)摄影作品:符合大赛主题,有较强的思想性和艺术性。稿件一律以电子稿发送,彩色、黑白照片均可,文件大小应不小于5M。组照要求自行组合在单幅画面内(不超过6张),作品可以在明暗度、对比度方面作调整,但不得进行大幅度PS修改。 (五)注意事项:参赛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等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负,主办方有权将获奖作品使用于各类公益性活动,包括现场展示、网络宣传、各类媒体发表及其他相关宣传活动,制作画册等非营利性出版物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凡送交作品参赛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各项规定。 六、评奖办法及奖项设置 (一)本次大赛由省市专家组成评审团,进行评奖。书法、美术、摄影三个门类分别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15名,入展奖若干名。奖金设置: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优秀奖300元。获奖与入展作者均颁发荣誉证书。 (二)所有入展作品入选《乐清市首届视觉艺术大赛优秀作品集》。 七、投稿方式 (一)征稿时间:发文之日起征稿,截稿日期为2018年7月16日,以送件当日为准。 (二)书法、美术作品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性别、身份证号、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收件地址为:乐清市文化馆(晨曦路文化中心内),邮编325600。 (三)摄影作品以电子文档形式参加评审,要求如下:JPG格式,照片大小不小于5M,另以WORD形式附上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性别、身份证号、详细联系地址、拍摄地点、电子邮箱),发送邮箱:1003571278@qq.com。 (四)联系人:美术(刘向霞57123916 13777722811) 书法(徐云峰57123916 13868436702) 摄影(胡一兵57123915 13806863828)
中共乐清市委宣传部 乐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乐清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8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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