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经普办〔2018〕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乐政发〔2018〕9号)文件精神,乐清市人民政府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已组建。其印章自发文之日起正式启用。
乐清市人民政府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