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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乐清市推进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工作落地实施
时间: 2018- 06- 07 信息来源: 信息中心 字体:[ ]

今年以来,乐清市教育部门提前谋划,综合施策,持续发力,通过前期调研、建立机制、宣传引导、整治“四乱”等措施,不断推进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工作落地实施。截至目前,已开展调研12次、调查学校22所;已巡查“四乱”50余人次、立案处分教师3人。

一是组织前期调研,摸清托管底数。召集“两代表一委员”、各学区主任、校长代表等召开专题座谈会,班子成员深入学校开展调研,并发放问卷调查表,充分征求意见,努力摸清底子。同时出台《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在中小学校推进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要求、职责分工、组织保障、责任追究等。各学校也按照“一校一案,一级一策”制定托管方案和应急预案,确立托管时段、托管内容、托管责任人等各项管理制度,阳光操作,规范实施,保障工作顺利有序展开。截至目前,已召开专题座谈会5次,开展调研12次,发放问卷调查表近10万份。

二是建立考核机制,规范托管服务。将学生课后在校托管工作列入校长年度绩效考核,对管理规范、成绩突出、群众反映良好的学校和校长,在年度考核中按照得分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的学校领导进行约谈;对落实不力的相关学校视情况扣1-3分;对擅自提高托管服务收费标准,推进校内托管不力等学校,给予通报批评、考核降级等处理。同时,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配足配齐管理人员,注重托管服务质量。

三是开展宣传引导,营造托管氛围。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乐清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教育微博、乐清日报《教育周刊》发布相关政策及工作进展信息22条;各学校通过家长会、班级QQ群、微信群、学校专栏、《告家长书》,电子显示屏,召开动员会等多种方式,将托管服务政策向广大教师、家长进行宣传,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的理念,充分争取家长和社会的普遍支持和理解,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学生无人看管难题,减轻群众家庭生活负担。

四是实施校外打击,肃清托管环境。坚持挺纪在前,严厉打击整治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乱带生等“四乱”行为,开展不定期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纵容。对监管不力学校依规追究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的责任,对典型案例皆采取公开通报、媒体曝光等手段,强化警示震慑功能。截止今年5月份,已立案处分教师3人,组织调离4人,解聘1人,免职1人,诫勉谈话3人,通报批评学校5所,组织约谈11人。(2018年6月1日 来源:浙江省教育厅)

链接:http://www.zjedu.gov.cn/news/1528083841581618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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