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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全民科学素质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8-07126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办发〔2018〕32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07-20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乐清市全民科学素质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全民科学素质三年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深入推进我市科学素质行动,大力提升公民科学素质,根据《浙江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温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温州市科普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乐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期间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全面实现2020年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方针和目标

(一)指导方针:全面落实上级提升全民科学素质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要求,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在全社会推动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和潜力,为我市新时代全面创新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创新驱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长足发展,公民科学素质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等体系进一步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居温州乃至全国前列。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突出科技发展和社会民生等主题,大力宣传普及高新技术、绿色发展、健康生活等知识和观念,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的社会氛围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大力弘扬创新精神,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推动我市公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跨越提升,实现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公民科学素质水平的均衡发展。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农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人口比例从2015年的3.7%提高到8%以上、城镇劳动者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人口比例从2015年的8.3%提高到13%以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人口比例从2015年的17%提高到21%以上。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科学教育与培训体系基本完善,科普基础设施不断加强,科技传播手段与形式日益丰富,科普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公民提升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显著增多。到2020年,拥有各类国家级、省级科普教育基地1-2家,实现主流媒体科普类栏目全覆盖。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机制不断健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协同共建、社会动员等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各方面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效性明显提高。

二、重点任务

根据指导方针和目标,“十三五”时期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1.强化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素质教育。结合幼儿年龄特点,通过游戏、活动等方式激发幼儿的认知兴趣和探究欲望,在幼儿园日常教育中融入科学启蒙教育,培养幼儿的科学兴趣。

2.推进中小学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加强中小学科学学科核心素养,整合国家、地方、校本课程,探索建立以校为本的学校课程体系,构建小文学家、小数学家、小科学家、小工程师、小营养师、小理财师等八大类课程群,增强课程的多样化和可选择性。推动中小学创客教育开展,鼓励学校根据办学特点设计课程,开展师生创客教育活动,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探究能力的发展。推进科技活动进校园活动,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推进科学普及与学校科技教育的融合。

3.广泛开展校内外结合的科技教育活动。推动建立校内与校外、正规与非正规相结合的科技教育体系。广泛组织开展学校科技节、科技创新竞赛等活动,普及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自救、科学健身运动等知识。拓展校外青少年科技教育渠道,开展经常性的青少年科技活动。以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为载体,培养青少年的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拓展校外青少年科技教育渠道,鼓励中小学校利用科普体验馆、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各类科技场馆及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科技学习和实践活动。

4.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均衡配置科技教育资源。推进信息技术与科技教育、科普活动融合发展。加强网络科技体验,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引入校园移动互联、学习分析等技术,优化教学和管理过程、促进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整合各级各类教育应用系统(平台),形成覆盖全市中小学的教育云综合应用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科协,参加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局、市体育局、乐清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气象局、市妇联、市社科联、团市委。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1.大力开展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围绕科学生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多层次培养各类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充分发挥农函大、农业综合服务站(所)、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在农业科技培训中的作用,开展新型职业技能、农村实用技能、气象防灾减灾等教育培训,大力宣传绿色农业、智慧农业、创意农业。到2020年,全市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8000人、具备农民技术职称总数达到6000人、新型职业农民总量达到1000人。

2.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普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科普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各类科普活动,大力普及安全健康、耕地保护、防灾减灾、农产品安全、绿色殡葬等知识和观念,传播科学思想理念,反对封建迷信与邪教,帮助农民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每年举办各类科普活动20场次,受众50000人次。

3.加强农村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将科普设施与基层综合文化中心、农村文化礼堂等建设相结合,纳入村镇文化设施总体规划。深入实施国家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完善科普惠农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市获得全国“科普惠农”项目2个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办、市农业局、市科协,参加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气象局、乐清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1.实施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继续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大赛、青年岗位能手评选、巾帼建功等活动,提升职工职业技能,培育现代工匠精神。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等作用,开展各类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深入推进“乐清工匠”专项行动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安全生产和创新创业等培训,大力培养适应地方需求的高技能人才。到“十三五”末,举办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0000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6000人。

2.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推进高级研修、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等项目。广泛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组织技术攻关、技术咨询与服务,开展跨行业、跨学科学术研讨与技术交流。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继续开展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

3.开展经常性职业科技教育活动。举办面向职工的专题讲座,通过企业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开展现代科技知识、科学生活知识的宣传;利用企业科研实验室、产品陈列室等建设企业科普场馆。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讲理想比贡献”“院士专家企业行”等活动,提升职工素质,服务企业科技创新。支持鼓励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发现和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方面的作用。深化实施“名师名家”工程和行业“首席技师”评选制度。

4.广泛开展进城务工人员科普宣传。开展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发挥企业、社会团体、科普场馆、妇女之家等作用,举办安全生产、健康生活、应急避险等主题活动,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市安监局,参加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卫计局、市气象局、乐清广电传媒集团、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把公民科学素质、防灾减灾内容纳入党校和各类干部培训活动的教学计划,把科学理论、科学方法、科技知识的学习培训及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培养,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党政分管领导、科技行政管理干部、科研机构负责人和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负责人等的创新教育培训,强化领导干部创新理念与创新思维。

2.丰富学习渠道和载体。围绕我市“二轮驱动”“三大转型”与“四个城市”建设,开展创新驱动发展、新型城镇化、“五水共治”等专题讲座。每年举办高层次科技科普报告会、讲座1场以上。有计划地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科技场馆、科研院所、企业生产一线考察调研,拓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技视野。鼓励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通过网络培训、自学等方式强化科学知识的学习。

3.开展公务员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完善工作体系,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公务员心理健康服务,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调查与评估,举办心理健康专题讲座,开展心理在线辅导,促进公务员心理健康水平与心理素质提升。

4.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在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考察、年度考核、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内容。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参加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委党校、市气象局、团市委、市社科联、市科协。

(五)实施科技教育与培训工程。

1.加强科技教育师资培养。将科学素质能力纳入师资培训内容。实施科学教师(科技辅导员)专项培训,将培训学时纳入科学教师年度考核,到2020年实现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的全员培训。加强校内外专兼职科技教育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继续教育、评价、考核、激励机制。

2.加强科技教育培训教材建设。结合不同人群特点和需求,及时更新和丰富科技教育培训的教材内容,重视新媒体科学教育资源的开发和运用。进一步改进科技教育教学方法,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的实践研究,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指导,提高学生探究性学习和动手操作能力。

3.加强科技教育与培训的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开展中小学科普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因地制宜建设科技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加强农村及边远贫困地区中小学科技教育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布局现有科技教育培训基地、场所,不断提高使用效率。鼓励科技场馆、职业学校、成人教育机构等各类公共机构积极参与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

4.面向企事业单位员工、学生、中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实施心理体检、应对心理压力技能培训等。建立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在线心理问题解答及远程视频会诊等,探索心理健康服务“互联网+”模式。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科协,参加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办、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

(六)实施科技文化传播支撑工程。

1.强化科技文化传播能力。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主渠道作用,做好科技热点、科技前沿、科技人物的宣传报道。支持电视台、广播电台制作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适合在电视、广播电台和互联网同步传播的科普作品,增加播放时间和频次,丰富科技传播内容。到2020年,实现所有乐清主流媒体科普类栏目全覆盖。

2.树立“互联网+”科普理念,大力推进科普信息化。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打造科技文化传播新格局。通过“科普中国”服务云、 “科普e站”及“乐清科普”等网络与移动传播平台,逐步打通与上级共享资源的信息通道,实现信息汇聚、数据分析和科普应用服务。

3.繁荣科普创作。支持优秀科普原创作品,大力推动科技成果普及、科学健康生活、科技人文融合等选题。培育科普创作人才,鼓励科幻作品和科普动漫、视频、游戏、虚拟现实等创作。支持举办科普摄影、科普漫画、科普征文、科普话剧、科幻画等比赛和表演。

4.促进科普文化产业发展。将科普产业纳入高新技术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的扶持政策范围。鼓励建立科技类展品、产品研发机构,增强科普产业的创新能力。全面落实“在国家科技项目中增加科普任务”的要求,推动科技资源科普化。搭建创客服务平台,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科普产品的研发、创作、设计、生产、流通。扶持科普出版、科普展品、科普旅游、科普影视、科普动漫、科普会展等产业。加大政府购买科普产品和服务的力度。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参加单位:市农办、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局、乐清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社科联。

(七)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发展的宏观指导,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文化建设总体规划。到“十三五”期末,要建设1家满足科普需求的科普活动中心。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经济发达乡镇(街道)规划建设有地方特色的科技体验馆。

2.创新完善现代科技馆体系。推动市科技场馆建设,推进各乡镇(街道)开展科普体验馆、科普活动中心建设;鼓励和支持农村、社区、企业、学校依托现有资源,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具备科技教育、培训、展示等多功能、有特色的社区科普馆、企业科技展示馆、学校科技馆等科技场馆。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或个人投资建设面向公众的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或展览馆等专题科技馆。充分发挥现有的博物馆等文化科技馆的作用,延伸科技展教功能,形成遍及全市、服务基层的科技馆体系。

3.推进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充分依托各行业现有资源,建设行业类、科研类科普教育基地。引导各类主题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文化遗产、地质公园、旅游景区等,展示自然科学知识、科学原理、技术进步等,增强科普教育功能。到2020年,拥有各类国家级、省级科普教育基地2家以上。

4.完善科普设施建设管理。建立健全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制度等,提高科技类场馆的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科技场馆与少年宫、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联动,共同举办科技活动,丰富科技教育传播和科学普及的渠道。

牵头单位:市科协、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参加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办、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林业局)、市卫计局、市风景旅游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八)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1.加强科普专业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会、科技社团、企业科研机构、学校科技辅导员队伍等作用,搭建科学传播服务平台,发展壮大以科技专家和媒体从业人员为主体的科技传播团队。加强多种形式的科技宣传员队伍建设,增强中小学校、科技场馆、青少年宫等科技辅导员队伍力量;动员农村科普带头人、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中小学教师、医务工作者、社会团体与企事业专门人才等担任科普宣传员。到2020年,全市拥有科普从业人员300人以上。

2.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建立完善科普志愿者组织管理制度,开展科普志愿者交流、培训和经验推广等工作。搭建科普志愿活动服务平台,建立完善服务激励机制。鼓励老科技工作者、中学生、传媒从业者参与科普志愿服务。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普志愿者动员机制,发展应急科普志愿者队伍。到2020年,全市注册科普志愿者1000人以上。

牵头单位:市科协,参加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农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林业局)、市卫计局、市安监局、乐清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

三、组织实施与保障条件

(一)组织领导。市政府负责领导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工作。继续坚持党委、政府联合召开科学素质提升工作会议、总结和部署重点任务的机制;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创新驱动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落实。各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将有关工作纳入本部门本系统工作规划和计划,明确分管负责人和责任部门,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确保落实到位。

市科协负责全民科学素质提升的日常工作,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牵头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分析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培训交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督促检查,总结经验与做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要支持、督促和指导属地科学技术协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基层科普示范单位、示范基地等创建工作。

(二)长效机制。围绕全面科学素质提升工作,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建立考核激励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先进事迹。

(三)保障条件。进一步加大对《科普法》的宣传力度,全面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加强科普设施建设政策法规的要求,制订对公益性科技教育、科技传播、科学普及机构的认定标准和奖励办法。推进将科普纳入科技计划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的目标任务,保证一定比例经费用于科普。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将科技教育、科普宣传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到2020年,全市科普人均经费应高于省同类城市水平。外来务工人员数纳入科普经费人口计算基数。党政部门、事业单位要统筹安排经费,用于本部门、本单位科普宣传。加强绩效考评,确保使用效果。引导社会机构、企业、个人兴办科普事业,鼓励企业、个人对科普事业的捐赠,捐助单位或个人依法享受税收等优惠。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8日印发

乐政办发〔2018〕32号  关于印发《乐清市全民科学素质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_2020年)》的通知.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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