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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教育局等5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乐清市大学生慈善助学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07-03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体:[ ]

各有关学校,各乡镇(街道)团委、慈善分会: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圆上大学梦,乐清市教育局、共青团乐清市委、乐清市慈善总会、乐清日报社、乐清市广播电视台决定联合开展“2018年乐清市慈善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

由市慈善总会安排助学金300万元,资助2018年大学新生和大学在校生。

二、资助对象和条件

1.资助对象:乐清籍2018年普通高校(指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大学新生和大学在校生。

2. 资助条件:低保户家庭、父母因重病或特大意外事故等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学新生和大学在校生。

3.不重复资助。凡已获得政府政策性扶助和社会热心人士慈善资助的学生,均不纳入本次助学范围。

4.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界能人志士的助学,可参照有关精神自行确定。

三、资助标准

符合资助条件的大学在校生每人4000元;父母因重病或特大意外事故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每人5000元;低保户家庭大学新生每人6000元。社会慈善助学的资助金额和年限由资助人自行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慈善总会助学的标准。

四、申报程序

1.符合慈善助学条件的大学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大学在校生凭学生证向户口所在乡镇(街道)慈善分会提交书面申请,经乡镇(街道)慈善分会审查后领取并填写《乐清市2018年大学生慈善助学申请表》(一式一份);然后将申请表及入学通知书(学生证)复印件交慈善分会。

 

2.各慈善分会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本文件规定会同学校、共青团统一安排调查、研究,并填写《乐清市2018年大学生慈善助学汇总表》,市慈善总会将联合教育局、团市委分片进行抽查,最后报市慈善总会会长审批。

五、具体要求

1.在活动期间要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学校、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宣传贫困生自强、自立典型事例和社会慈善助学感人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慈善助学工作的良好氛围。

2.各乡镇(街道)慈善分会要确定专人负责,各有关学校、共青团组织要密切配合,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严格把关,把家庭最困难,社会最同情,群众最关心,最需要救助的贫困生推荐上来,使真正困难的学生得到救助。

3.上报时间:大学生慈善助学第一批上报时间为8月10日之前;第二批上报时间为8月25日之前。

4.慈善助学是一项奉献爱心、共享温暖、共建和谐乐清的慈善工程,欢迎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各界能人志士踊跃参加结对助学活动。

 

联系人:市教育局         徐晓红  联系电话:62531467

团市委           郑亦蒂  联系电话:61880736

市慈善总会       芦品良  联系电话:61889107

乐清日报社       叶  萌  联系电话:61600917

市广播电视台     陈  佳  联系电话:13868787567

 

附件:2017年乐清市大学生慈善助学活动的通知word.doc

      1. 乐清市2018年大学生慈善助学申请表

         2. 乐清市2018年大学生慈善助学汇总表

    

      

 

乐清市教育局      共青团乐清市委      乐清市慈善总会

 

 

 

  乐清日报社        乐清市广播电视台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