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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1008003013022/2018-146502
  • 组配分类:
  • 审计工作报告
  • 发布机构:
  • 市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18-07-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乐清市本级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 2018- 07- 31 16 : 56 浏览次数: 字体:[ ]

在2018年7月3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乐清市审计局  杨云彪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乐清市本级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乐清市本级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乐清市本级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市本级决算草案表明,2017年我市财政总收入140亿元,完成调整后年度预算的106.80%,上划中央财政收入60.6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40亿元, 完成调整后年度预算的100.40%,加上上级补助、债券转贷收入、调入资金以及上年结余,地方财政收入总计139.23亿元;2017年财政总支出95.21亿元,完成调整后年初预算的92.9%,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年末结余9.74亿元。

2017年初政府性基金结余9.14亿元,当年收入70.32亿元,加上级补助、债务转贷收入等,合计98.67亿元;当年支出69.82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等,年末结余3.09亿元。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00万元,收支平衡。

2017年,我市八项社会保障基金收入59.76亿元,支出43.24亿元。2017年末财政社保基金户滚存结余111.79亿元。

(二)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1.预算编制不够细化。2017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中政府性基金只编制类、款,未明细到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未列明具体项目。

2.预算编制不够完整。2017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未包括上年结余和上级补助收入,当年预算调整方案也未包括上述内容。

3.预算安排不够合理。2017年,市财政预算安排各单位项目资金中有99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涉及53家单位;有168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涉及77家单位。

4.部分单位预算执行率偏低。2017年,共有21家单位预算执行率低于80%。

5.预算追加较多。2017年,市财政共对29家单位追加预算,总追加金额14885.40万元,涉及166个项目。

(三)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1.未及时提取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2017年应提取的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34185万元,市财政2018年4月27日才计提到位。

2.部分财政性存款未执行协定利率。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中心在中行、中信的账户未执行协定利率,2017年少收利息133.73万元。目前,市财政已追回少收的利息。

3.未及时修改部分企业失业保险费率。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共有20家企业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未下调至0.5%。

4.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不符合法定范围。2017年单一来源采购的25个项目,都不属于单一来源采购范围。

5.户外广告管理缺位。目前,我市没有户外广告规划,2013年以来,市财政未收到一笔户外广告收入款项。

二、民生审计情况

(一)社保资金审计情况

1.重复发放工伤亡故人员丧葬抚恤金。2014-2016年,审计抽查发现有6人因工伤亡故,同时发放养老待遇丧葬抚恤金和工伤待遇丧葬费。

2.存在一人多个社保号。审计发现,在社保信息系统中目前共有796个人对应有2个正常状态的社保号。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1.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目标任务未完成。

2.住房保障动态管理不到位。部分享受公共租赁补贴的对象拥有机动车。

3.经济适用房使用监督不到位。如景湾花园三期经适房一住户改变经济适用房用途用于经营。

(三)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卫生院)审计情况

1.下沉医生门诊次数少。如2017年下沉到天成卫生院的多名医生一年门诊量最多31人次,最少的14人次。

2.医疗标准设备陈旧、配备不到位。如城南卫生院2012年采购的生化仪也因检验效果不佳,目前已停止使用。

3.设备采购自筹资金比例偏高,难以落实。如淡溪卫生院DR设备招标已完成,招标价41.5万元,财政补助21万元,自筹资金尚未落实。

4.抗菌药物使用管理不规范。智仁卫生院2016年1月在门诊使用特殊使用级别抗菌药物115瓶。

(四)环卫审计情况

1.基层环卫资金投入大,但环卫费执收难。2016-2017年,乡镇(街道)共投入环卫资金36259.22万元(不含市财政资金),环卫费收取3516.79万元,占投入总额的9.7%。一是收费仍按1998年标准执行,又缺少收费约束机制;二是乡镇(街道)存在应收未收、应收少收、协商收取等现象,审计发现有12个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未收取环卫费。

2.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未按计划完成。一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2017年底之前未完成拉臂式运输车、保洁船等环卫专用机具增配任务;二是2017年9个乡镇(街道)应建公厕72座,实建41座,未建31座。

3.未建立一般工业固废、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处理设施。

4.垃圾资源化处理终端设备使用率不高。审计抽查发现黄塘村虽在2017年8月建成,但直到2018年7月才开始运行。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矿产资源审计情况

1.采矿点设置推进难。我市目前拟设的老矿新设矿点共计8个,其中有3个矿点设置因政策处理的原因难以推进。

2.禁采区内存在违法采矿现象。抽查发现乐成街道存在3处违法采矿点。

3.矿山治理不到位。某公司于2017年开始启动矿山治理工程,但截至2018年4月19日,工程仍未按照审批的方案实施治理。

(二)水资源审计情况

1.未有效制止涉水违法事件。2015-2017年村集体涉水违法案件普遍存在违法延续时间长、占用水域面积广的特点,市水利局未能有效制止。

2.未征收水资源费。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荆雁水厂水价未及时调整,未征收水资源费。

3.大猫垟工业区取水存在问题。大猫垟工业区一直未通自来水,用水管理无序。

四、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一)旅游资金管理情况

1.预算执行率不高。2017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仅为69.36%。

2.2017年度市旅游局安排71个景区建设项目,其中已完工办理竣工结算33个,仅占46.47%,项目进展较慢。

(二)网络经济补助与部门企业的销售收入、纳税不对称。

(三)松材线虫病除治情况

1.除治任务完成不理想。从验收结果看,除治质量不合格率达到1/3,个别乡镇清理时未按要求对树桩进行喷药、覆土等技术处理。

2.除治目标偏差大。从验收结果看,大部分乡镇(街道)存在任务范围内未除治,却对其他范围进行除治的情况。

3.验收抽查比例偏低。2016年冬至2017年春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除治情况由林业部门委托某公司负责验收,验收时共抽查64个点,仅占应清理除治点数的7.27%;面积3909.30亩,仅占总面积的6.17%,抽查比例偏低。

(四)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1.海上明月配套用房长时间闲置。截至2017年末,市旧城办仅出租488㎡,占总可出租配套用房面积4%。

2.已竣工8套景湾花园三期经适房因无合格申请对象已超过3年未能分配。

3.应收未收租金。审计抽查发现,乐清市农业局未收租金162.6万元;清江镇人民政府未收租金12.2万元,审计指出后,清江镇人民政府已收回2.8万元。

五、乡镇审计情况

(一)乡镇财政赤字

2017年末,我市有6个乡镇(街道)决算报表反映赤字。

(二)柳市镇、北白象镇土地出让金收入较少

(三)部分资金长期沉淀

乐清市北白象镇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沉淀资金1958.55万元一直以活期方式存放在银行;乐清市天成街道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沉淀资金318.07万元以活期方式存放在银行。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施工图设计时考虑不细致。如乐清经济开发区纬一路工程,2016年开始局部路段的山体爆破施工,因离居民区仅6至7米,设计时未充分考虑安全距离,造成工程进场后提出调整爆破方案,相应增加造价。

(二)设计存在漏项和缺陷。如2012年设计的市三医迁扩建工程施工图中无ICU病房、净化手术室、放射科等十项内容,造成施工时因设计漏项进行二次设计。

(三)场地填方项目未通过招投标发包。如2014年柳职学校迁建工程填方先后直接委托两家施工单位填筑,截至2017年9月,共支付垫方工程款706.25万元。

(四)现场施工与设计不符。如2017年施工的翁垟九房片区等三级管网工程、柳市镇象东片污水管网工程、乐白公路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与设计要求存在不符的情况。

(五)变更未经审批。如2012年9月开工的乐清湾港区双屿路工程变更增加造价1476.33万元;2012年开始施工的三医基建项目基坑围护工程变更增加造价826.46万元。以上两个项目变更均未经相关部门审批。

(六)工程监理履职不到位。如2017年施工的柳市镇南城社区东岸污水管网工程现场只有一名非备案监理人员在岗;石帆一中迁扩建工程投标中承诺监理人员配备8人,2017年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实际只有2人;乐白公路绿化景观工程监理人员不在现场,且一期监理人员无考勤记录;李宅新河景观工程项目,业主提供不出监理人员考勤记录。以上业主单位均未根据监理合同约定及时对监理违约行为做出处理。

(七)工程进度滞后。审计发现有19个项目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如中运河景观绿化带(望河路-五环路段)合同工期500天,实际工期1562天,延误1062天。

七、审计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乐清市审计局共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18件。其中:移送市纪委10件、乡镇(街道)纪(工)委2件、相关主管部门6件。截至2018年6月末,已处理5人,其中:行政记过1人,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1人。有些案件市纪委及有关部门还在查处过程中。

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对违反财政财务收支法规的,已依法下达审计决定,要求有关单位予以纠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应当追究责任的,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对管理不规范的,已建议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对涉及政策、制度和法规的重要问题,已建议结合相关改革统筹研究解决。下一步,将继续汇总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情况,并于今年年底前按要求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八、加强财政管理监督的意见

(一)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充分发挥预算的刚性作用;加强对乡镇财政及经费支出的监管。

(二)规范社保基金业务管理,完善信息系统管理和控制,确保基金运行安全、规范;建立严格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查工作,强化对保障对象的定期动态监管,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

(三)加强对卫生院业务监管;强化垃圾分类管理,完善垃圾处置终端。

(四)做好矿产资源规划选址和布局,既要加快已出让矿山的开发利用,又要加大非法采矿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加快废弃矿山治理进度;强化水政监督管理,规范水资源费征收工作。

(五)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规范使用,及时修订不合时宜的专项资金补助文件,全面推进我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

(六)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要从设计、招投标、变更、施工、监理等环节,实行标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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