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市府办文件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乐清市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8-07141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办机〔2018〕30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08-24 09:39:46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乐清市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现将指挥部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指  挥:吴振弟

副指挥:周文中(市府办)

章显岳(市农业局<林业局>)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畜牧兽医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市非洲猪瘟疫情预防、控制、扑灭工作,决策有关重大事项,调集人员、物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采取隔离、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监测等措施。根据工作需要,指挥部可对成员进行调整。

指挥部下设封锁与秩序维护组、后勤物资保障与消毒组、信息宣传组、扑杀与无害化处理组、市场监管与物价监控组、疫情评估组等6个应急小组,职责分工如下:

1.封锁与秩序维护组:由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淡溪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疫区封锁、临时检查消毒点和警戒范围设置、治安秩序维护等工作。

2.后勤物资保障与消毒组:由市财政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淡溪镇人民政府及疫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后勤保障、防疫物资准备和运送、疫点和疫区消毒等工作。

3.信息宣传组:由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农业局、淡溪镇人民政府及新闻单位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舆论宣传和报道,扑杀、监测信息的收集报送等工作。

4.扑杀与无害化处理组:由市农业局、公安局、畜牧兽医局、淡溪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疫点和疫区范围内生猪的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5.市场监管与物价监控组:由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局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关闭疫区内的生猪及其产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市场物价监测等工作。

6.疫情评估组:由动物防疫专家组成,主要负责疫区和受威胁区生猪饲养情况的了解、监测、控制措施的指导和疫情评估等工作。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2日印发


乐政办机〔2018〕30号 关于建立乐清市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的通知.aip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