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中小学教师暑期师德专题培训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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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单位(学区),各学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育教师教育情怀,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打造一支敢担当、有作为的教育“铁军”,加快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全市中小学教师暑期师德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争做新时代育人楷模。 二、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在职教师。 三、活动内容与形式 (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引导教师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增强价值判断、选择、塑造能力,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十条禁令”和师德“六条红线”等规定,自觉用法律法规来指导和约束自己的教学行为。 (二)学习优秀师德典型。各校开展“用身边人的故事教育身边的人”活动,认真学习本地区、本校身边优秀教师模范事迹,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道德力量,倡导社会新风。 (三)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创新师德教育,完善师德规范,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争做“四有”好教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建立对教师日常教学行为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纠正中小学教师在批改作业上的不良风气,严禁教师要求家长代为批改作业。持续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发现查处违反师德规范行为。 本次活动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相结合,开展专题讲座、师德典型事迹报告会、优秀教师巡回报告会、讨论会和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学习。 四、培训安排 培训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至9月1日。 市教育局组织开展活动如下: 8月28日全天,分别在乐清市委党校及乐清市实验小学滨海校区报告厅召开温州市中小学教师暑期师德集中培训视频会议。乐清市委党校分会场参加对象为各公办学校(幼儿园)校(园)长,直属单位(学区)正副主任,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实验小学滨海校区分会场参加对象为全市优秀青年教师及2018年新入职教师。 各单位、学校(幼儿园)可组织人员直接从温州市教育信息中心网站的直播入口观看。 8月29日至9月1日,各乡镇(街道)学校及幼儿园由学区牵头组织或由学校(单位)自行组织学习,开展“用身边人的故事教育身边的人”活动。 五、培训要求 (一)加强领导,有序组织。各单位,各校要高度重视暑期师德专题培训,要精心组织培训学习活动,制定培训活动方案,确保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二)加强管理,注重实效。各校在暑期师德培训期间,要制订管理措施,建立考勤与考评制度,做好安全管理、防暑降温等工作。培训活动过程要保质保量,特别是集中学习要合理安排、科学设计、突出实效。参加培训学习的教师要学而有悟,学以致用。 (三)及时反馈,总结提升。各校要及时将暑期师德专题培训计划、参加人员签到单、培训照片及总结,于9月8日前上传到本校校本培训博客。 各学区和市属学校要及时反馈暑期师德专题培训工作有关情况与建议,于9月5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市教育局政工科。联系人:包柳凤,联系电话:62523943,电子邮箱:zgk62523943@163.com。
附件:2018年温州市中小学教师暑期师德集中培训会乐清分会场会议安排
乐清市教育局 2018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8年温州市中小学教师暑期师德集中培训会乐清分会场会议安排
一、会议时间 8月28日上午8:30—11:00,8:15前签到,进场完毕;下午2:30—5:00,2:15前签到。 二、会议地点及参加对象 1.乐清市委党校。参加对象为各公办学校(幼儿园)校(园)长,直属单位(学区)正副主任,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 2.乐清市实验小学滨海校区。参加对象为优秀青年教师及2018年新入职教师。 三、培训内容
四、其他事项 1.乐清市实验小学滨海校区分会场参加对象分组管理,各组长需根据要求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学习,并做好考勤、安全、签到等有关工作,会议结束后将与会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工作人员; 2.与会人员请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按指定座位入座,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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