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广播电视台关于印发《乐清市广播电视台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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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台属各单位: 《乐清市广播电视台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已经台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乐清市广播电视台 2018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广播电视台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为做好我台防汛防台工作,根据《乐清市防台风应急预案》,结合本台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警信息传播 在汛期时,广播、电视要安排一定时间播发洪涝台灾害防御公益广告。根据市防指的工作部署和发布的指令及信息,广播、电视主要频率、频道要滚动播报洪涝台预警、防汛防台抢险救灾等重要信息及工作动态;新媒体中心要及时发布最新防灾动态和宣传防御知识。当接到市防指重大台风灾害、重大汛情、险情或其他严重影响生命、财产安全的洪涝台灾害信息时,广播、电视、新媒体要立即播(发)市防指的防御工作部署。(分管领导:杨晓海、周士浩,负责单位:广播节目中心、电视节目中心、新媒体中心、新闻中心) 二、应急响应措施 (一)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播报:接到市防指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信息1小时内,电视各频道播放Ⅳ级应急响应防御工作信息字幕一次;广播电台每2小时滚动播报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防御工作信息一次。(分管领导:杨晓海、周士浩,责任单位:广播节目中心、电视节目中心) 2.应急值守:应急响应启动后,台党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领导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电视机房值班岗位(联系电话:55773009)同时为我台防汛防台24小时值班岗位,负责内外信息的沟通。(分管领导:洪宇,责任单位:办公室) 安全播出组负责全台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及盐盆山发射台的防汛防台相关工作,盐盆山发射台机房值机岗位同时成为防汛防台值班岗位。(分管领导:陈宣程,负责单位:电视节目中心技术部) 3.大楼内部及其他物业保障:检查防汛防台物资准备情况,加强对大楼周围悬挂物的巡查及加固措施。对承租我台物业的各单位工作场所进行相关督查。(分管领导:洪宇,责任单位:后勤服务中心) (二)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播报:根据市防指预警发布指令和信息内容,电视各频道每1小时滚动播出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防御工作信息字幕一次;广播电台每1小时滚动播报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防御工作信息一次。(分管领导:杨晓海、周士浩,责任单位:广播节目中心、电视节目中心、新媒体中心) 2.应急值守:接到市防指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信息后,办公室负责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及各专项工作组并要求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做好防汛防台准备。电视机房值班岗位(联系电话:55773009)同时为我台防汛防台24小时值班岗位,负责内外信息的沟通。(分管领导:洪宇,责任单位:办公室) 安全播出组负责全台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及盐盆山发射台的防汛防台相关工作,盐盆山发射台机房值机岗位同时成为防汛防台值班岗位,做好防汛防台的各项准备工作(分管领导:陈宣程,责任单位:电视节目中心技术部) 3.大楼内部及其他物业保障:检查防汛防台物资准备情况,加强对大楼周围悬挂物的巡查及加固措施。对承租我台物业的各单位工作场所进行相关督查。(分管领导:洪宇,责任单位:后勤服务中心) (三)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播报:接到市防指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信息30分钟内,电视各频道及时播报天气最新情况,每30分钟滚动播出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防御工作信息字幕一次;广播电台每30分钟滚动播报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防御工作信息一次。(分管领导:杨晓海、周士浩,责任单位:广播节目中心、电视节目中心、新媒体中心) 2.应急值守:接到市防指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信息后,台值班领导进岗到位,办公室配合值班领导联系挂钩联系的乡镇(街道),帮助做好防台各项工作;各专项工作组落实专人值班并及时上报办公室,电视机房值班岗位(联系电话:55773009)同时为我台防汛防台24小时值班岗位,负责内外信息的沟通。(分管领导:洪宇,责任单位:办公室) 安全播出组负责全台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及盐盆山发射台的防汛防台相关工作,盐盆山发射台机房值机岗位同时成为防汛防台值班岗位,值班人员负责检查防汛防台物资准备情况,加强对建筑物和设备设施检查力度,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并报告(分管领导:陈宣程,责任单位:电视节目中心技术部) 3.大楼内部及其他物业保障:对广电大楼进行巡查,对承租我台物业的各单位工作场所加强相关督查,排查安全隐患,准备相应防汛防台物资。(分管领导:洪宇,责任单位:后勤服务中心) (四)防台风Ⅰ级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播报:接到市防指防台风Ⅰ级应急响应信息30分钟内,电视各频道及时播报天气最新情况,不间断播出防台风Ⅰ级应急响应防御工作信息;广播电台及时播报台风天气最新情况和防台风Ⅰ级应急响应防御工作信息。(分管领导:杨晓海、周士浩,责任单位:广播节目中心、电视节目中心) 2.应急值守:接到市防指防台风Ⅰ级应急响应信息后,领导小组成员及专项工作组成员全部进岗到位,并安排相关人员全力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工作。(分管领导:洪宇,责任单位:办公室) (五)其他措施 1.在接到市防指降低应急响应等级信息30分钟内,广播节目中心、电视节目中心根据应急响应信号降低发布指引及时发布信息。(分管领导:杨晓海、周士浩,责任单位:广播节目中心、电视节目中心) 2.在接到市防指结束应急响应等级信息30分钟内,广播节目中心、电视节目中心根据应急响应结束发布指引及时发布信息。(分管领导:杨晓海、周士浩,责任单位:广播节目中心、电视节目中心) 3.根据市防指要求及时上报防汛防台相关信息。(分管领导:洪宇,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灾后处置 1.梳理受灾情况,撰写实情报告。(分管领导:洪宇,责任单位:办公室) 2.组织人员清理受损物业,迅速恢复正常办公环境。及时补充防台物资。(分管领导:洪宇,责任科室:后勤服务中心) 3.视情处置灾后相关事宜。(分管领导:洪宇,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奖惩措施 1.奖励:对在防汛防台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有功人员视情 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2.追责:严肃防汛防台救灾纪律,对在防汛防台救灾中失职渎职或对人员、单位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要据实对相关责任人开展问责并作相应处罚。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乐清市广播电视台办公室 2018年8月2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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