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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清市农村公厕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8-09057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08-31
  • 有效性:
  • 废止


1.问:《乐清市农村公厕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

答:农村改厕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为改善农村居住和生活条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实施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意义十分重大。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厕所革命”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浙江省《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和2018年度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工作任务要求,根据《浙江省农村公厕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村发〔2018〕9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农村公厕改造工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紧紧围绕农村人居环境高水平建设,坚持把农村公厕改造作为完善农村基础公共设施,加强农村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


2.问:乐清市农村公厕的改造标准是什么?

答:每座农村公厕改造,要因地制宜,根据公厕所在村庄的产业特色和环境要求选用的相应的标准,确定“对标”、“提升”或“补缺”的改造方式。“对标”改造主要对照《浙江省农村公厕建设改造和管理服务规范》(D33/T1151-2018)进行改造;“提升”或“补缺”可选择相应的国家乡村旅游厕所标准、城市公共卫生间标准和省农村公厕标准进行。要同步治理公厕粪污:对公厕化粪池污水具备接入污水管网的,要纳管处理;对不具备接入污水管网的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


3.问:乐清市农村公厕改造的政策保障有那些?

答:1.工程发包:由各乡镇(街道)负责把关,造价30万元以上不足400万元的公厕改造项目,以乡镇(街道)作为业主,经乡镇(街道)班子会议研究,依法确定采购方式;造价不足30万的公厕改造项目,可以由村级主体作为业主,经村双委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研究确定发包方式,可以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直接发包等方式。

2.工程设计:提升改造项目需出具施工方案,对标改造项目需出具施工方案和平面图,补缺新建项目需出具施工图。

3.工程定价审核:由乡镇(街道)自行咨询审核定价或委托第三方审核定价。

4.工程验收及资金拨付: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项目验收,验收通过后于每月底汇总上报完工项目验收材料;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按20%比例联合组织现场抽样核查,并对验收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联合发文拨付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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