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18年度残疾人安居工程补助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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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残联: 根据《中共乐清市委 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乐清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乐委发〔2009〕87号)、《乐清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乐政发〔2017〕5号)等文件精神,经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困难残疾人家庭进行调查、复核、公示,共筛选出54户无房、危房急需改造的残疾人家庭。经研究,同意南飞鹏等54户残疾人家庭为第十五批残疾人安居工程对象。
附件:乐清市2018年度困难残疾人安居工程改造对象名单 Ps:详细名单请咨询当地乡镇(街道)残联
乐清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8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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