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乐清市湾(滩)长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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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湾(滩)长制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乐清市湾(滩)长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 东 副组长:林 强(市府办) 林金乐(市海洋与渔业局) 成 员: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卫计局、市环保局、市风景旅游局、乐清湾海事处和柳市镇、北白象镇、磐石镇、蒲岐镇、南岳镇、清江镇、南塘镇、雁荡镇、大荆镇、湖雾镇、城东街道、城南街道、盐盆街道、翁垟街道、天成街道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海洋与渔业局,林金乐兼办公室主任。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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