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乐清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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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乐清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方 晖 副组长:叶伟琼 成 员:市府办联系工作副主任,市编办、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国资办)、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政公用建设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人防办、市审管办、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乐成中心城区管委会、柳白新区管委会、乐清湾港区管委会、市三改一拆办、市气象局、市供电局、雁荡山管委会国土规划建设局、市公安消防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杨建光(市住建局)为办公室主任,杨晓阳(市发改局)、叶茹(市国土资源局)、王瑜(市住建局)、周庆泽(市审管办)为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位科室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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