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监局等部门关于在全市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温政办〔2018〕7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政办〔2018〕74号.pdf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印发
乐政办函〔2018〕26号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温政办〔2018〕74号文件的通知.a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