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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统计局“四举措”完成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调查

发布日期:2018-09-20 17 : 00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温州市统计局、温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联合发文的《关于开展温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调查的通知》(温统发[2018]34号)要求,乐清市统计局通过“四举措”完成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调查。

    一是精细组织宣传。对调查主题、调查内容及调查环节等进行动员、明确和落实,以及发放《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调查问卷》。同时进一步严格调查活动的保密安全、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为确保有关调查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是精密实施调查。做好调查样本的抽取、调查对象的答题、调查问卷的整理等工作,部署好调查部门的选取、调查问卷的分配,切实提高调查的规范化水平,此次调查发放问卷100份,回收100份。

    三是精心协调部门。抽选市府办、市人大、市政协、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委办、市直机关工委等10个综合部门作为调查单位,做好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工作,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使工作在调查过程当中更加规范、科学,有效地推进工作的落实。

    四是精确审核数据。在认真审核调查数据和信息的基础上,真实、准确地反映调查对象对相关工作的评价,确保调查过程公平公正。(叶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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