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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降低雁荡山景区部分景点门票价格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8-07298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发〔2018〕43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09-24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YQD00-2018-0014

CYQD00-2018-001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精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8〕951号)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降低雁荡山景区部分景点门票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雁荡山景区灵峰日景、灵峰夜景门票价格分别从50元/人•次下调至45元/人•次,其他景点门票价格不变。

二、本通知自2018年9月30日起施行。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印发


乐政发〔2018〕43号 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降低雁荡山景区部分景点门票价格的通知.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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