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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8学年全市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
时间:2018-09-25 信息来源:学生工作科 字体:[ ]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8学年全市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

 

各学区,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6〕38号),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全面展示我市广大中小学生艺术才华,依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经研究,决定举办2018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民族魂中国梦——阳光下成长。

二、活动项目

本次中小学艺术节共设10个项目,分艺术表演节目类和艺术作品类两类进行。艺术表演节目类有声乐、器乐、舞蹈、朗诵4个项目。艺术作品类有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剪纸、设计6个项目。

三、内容要求

围绕主题,展现我市中小学生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鼓舞下,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建功立业的远大理想;展示我市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努力学习、勤于探索、敢于创新的青春风采。内容上要紧扣时代脉搏,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形式上要突显校园特色,符合学生特点。

四、参加对象及分组

全市中小学生。分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三个组别进行。

五、比赛形式

所有比赛项目均采用现场赛形式进行。

六、活动时间及安排

艺术节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校级活动:2018年9月下旬至10月下旬;

(二)学区推荐部分节目(作品)参加乐清市级比赛: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

(三)推荐优秀节目(作品)参加温州市级比赛:2019年4月。

七、奖项设立及评选条件

(一)优秀组织奖,授予以下三类学校

1.领导重视,能结合实际制定校级艺术节活动方案,实施过程中能做到层层发动、班班开展、人人参与。这类优秀组织奖原则上每学区推荐1所学校;市属学校由市教育局根据开展情况确定。

2.积极组织参加市级项目比赛,能按文件要求,准时报送节目和作品参加市级评选;各类报表填写清楚、准确;获奖节目较多,质量高。这类优秀组织奖由市教育局统筹确定。

3.积极主动承办艺术节有关活动,有承办方案,精心组织,工作落实,氛围浓厚,活动组织有序,各项措施到位。这类优秀组织奖由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优秀节目(作品)奖

按项目类别分别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具体获奖比例参照温州市教育局艺术节获奖比例的有关要求。优秀节目(作品)推荐参加第三十一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评选。学生违规参赛或在比赛中犯规,则取消相应奖项和推荐资格。

(三)指导师奖

1.本次艺术节荣获一、二、三等奖的节目(作品)的指导师相应荣获优秀指导师称号;

2.在公布获奖结果文件中所有获奖项目将注明该节目(作品)的指导师姓名,各学区、学校上报的节目(作品)报送表中务必如实填写指导师姓名、手机全号及教育网,并加盖报送单位公章(逾期不予补报);

3.除艺术表演节目类集体项目(5人及5人以上)指导师可上报1-3人外,其他所有项目指导师限报1人。表演类集体项目及学生组合必须为同校学生,学生违规参赛或在比赛中犯规,则取消相应项目指导师奖。

八、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乐清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

声乐比赛(独唱、重唱):乐清市外国语学校

合唱比赛:乐清市外国语学校

民族乐器决赛:乐清市建设路小学

西洋乐器决赛:乐清市实验小学

独舞(双人舞、三人舞):乐清市实验小学

群舞比赛:乐清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朗诵比赛:乐清市实验小学

绘画比赛:乐清市教师发展中心附属初级中学

书法比赛:乐清市教师发展中心附属初级中学

篆刻比赛:乐清市教师发展中心附属初级中学

剪纸比赛:乐清市教师发展中心附属初级中学

设计比赛:乐清市教师发展中心附属初级中学

摄影比赛:现场临时确定

九、活动要求

(一)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各中小学不管条件如何,都要因地制宜制定本校艺术节活动方案。校级艺术节能与市艺术节活动项目对接的,尽量给予对接,不能对接的,则以校为本制定切合实际的活动方案。校级艺术节各项活动要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努力做到班班发动,人人参与,让学生在参与艺术节活动中,体验成功与快乐。

(二)坚持特色创建原则。各中小学要以校级艺术节为重心,依据《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的通知》(乐教〔2011〕30号)要求,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做好艺术教育普及工作的同时,形成学校艺术教育特色项目,积极创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

(三)积极组织参加乐清市级、温州市级比赛。各学区、学校要精心组织,选送符合艺术节要求、代表本单位最高水平的优秀节目(作品)参加乐清市级比赛。市教育局将在本市比赛的基础上选拔优秀节目(作品)参加温州市级比赛。

 

附件(点击下载):1.绘画、书法、篆刻、剪纸、设计比赛规程

   2.摄影比赛规程

   3.绘画、书法、剪纸、篆刻、摄影、设计现场比赛名额分配表

   4.绘画、书法、剪纸、篆刻、摄影、设计现场比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5.声乐、舞蹈、器乐、朗诵比赛规程

   6.声乐、舞蹈、朗诵现场比赛名额分配表

   7.声乐、舞蹈、朗诵现场比赛节目报送表

   8.器乐现场比赛节目报送表

   9.2018学年全市中小学艺术节参赛选手报送汇总表

   10. 2018学年全市中小学艺术节报名、比赛和联系方式综合工作用表

 

乐清市教育局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