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切实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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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全市个人住房建设“四到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旨在增强个人建房法律意识,提高个人建房质量安全意识。 完善建设管理。先后制定了《乐清市农村住房建设带图审批制度和“四到场”监督管理制度(试行)》、《关于加强全市个人住宅建设“四到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确保做到建筑定位放线到场、基槽验线到场、施工过程到场和竣工核实到场,从而规范个人建房。 加大政策扶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免费提供个人住宅建设图纸设计和放样验线服务,预计每年财政投入个人建房设计经费1840万元,放样验线经费630万元,目前市住建局正在组织进行个人建房设计服务的政府采购工作,财政预拨资金6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