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计的整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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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乐清市审计局《关于乐清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行状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乐审经报〔2018〕6号)要求,对本次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公告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推进“双下沉、两提升”政策落实。 1、强化上下级医疗机构供需对接。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需求,医政科与县级公立医院对接,按需派出医生下沉,使双下沉更精准。 2、加强“双下沉、两提升”人员管理。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签到制度,严格双下沉人员管理。 3、完善“双下沉、两提升”考核办法。建立以群众满意度为中心的绩效考核制度和效果评价制度,对下沉医生按规定给予补贴(职称晋升下基层除外)。 4、进一步发挥区域医疗共享中心作用。动员基层医疗机构将检验标本送市属临检中心。发挥市人民医院影像、心电诊断中心作用,对上级诊断中心的诊断费列入市财政解决。 二、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使用机制。 1、建立药品集中采购机制,解决基层缺药问题。以医共体为单位,集中药品采购。今年首先在市人民医院启动,明年开始分别在市二医、市三医、市五医开展。 2、建立药品目录。制定和完善市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药品目录,慢性病用药目录,解决基层缺药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硬件设施建设和管理。 1、加快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制定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年建设改造计划,从2018年开始,分三年完成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改造和提升,使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率达100%。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资金纳入市财政解决。 2、加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配备及使用管理力度。提高设备添置和更新补助标准,三类山老区卫生院补90%,一类、二类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70%。同时强化对设备采购的审核把关,调整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配置审批领导小组成员,坚持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另外,要注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医疗设备正常高效使用。 3、积极办好土地和房产两证。督促石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好不动产证。闲置房产上交国资办,由国资办统筹安排。 4、加快在建工程建设进度。淡溪中心卫生院住院大楼今年要投入使用。 5、加强厂商投放设备管理。不允许厂商投放医疗设备。对现有已投放的,试剂必须按要求通过网上采购,不允许网下采购。网上无法采购,妥善处理好与厂家合作关系,使厂家负责投放合作运营的医疗设备逐步退出。 四、加强门诊业务管理。 1、加强门诊处方管理。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各单位要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处方管理办法》,按规定要求开具处方,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内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按规定要求延长。违规开具处方的,医疗机构对医生要限制处方权,取消处方权。情节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 2、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的管理。严格按局乐卫发〔2018〕121号文件规定执行。 3、提高中医馆使用率。今年继续安排中医人才招聘,鼓励中医院医师下沉。 五、加强收费和耗材采购管理。 1、严禁自设医技项目收费。 2、严禁超标准收费。要严格按照浙价费〔2005〕140号文件规定执行。 3、耗材必须在网上采购,严禁网下采购。对网下采购的,按规定予以问责。 4、加强耗材监管,发现有问题的要查明原因,对白石牙科耗材销售问题进行调查,由局基建招标办牵头,局机关纪委参与。 5、门诊收费要及时上交。原则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及时结算,不得隐瞒、截留和挪用。特殊原因,实行双限规定,即限5天之内或金额满5000元时必须入账。 6、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严格把关,严控死亡人员门诊刷卡。 六、严禁科室对外承包和变相承包。 1、严禁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科室实行对外承包违规操作。已承包的,逐步退出,如城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乐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象社区卫生服务站牙科门诊。 2、对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立绩效考核办法,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 七、加强基本公共卫生管理。 1、严禁私设小金库。 2、对此次审计发现的4起案件,移交第十一纪检监察组调查处理。 3、加强健康档案管理,定期开展健康档案建档人员数据比对,死亡人员要及时注销。 乐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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