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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9年校园招聘新教师招考上线人员体检的通知
时间:2019-01-22 信息来源:政治工作科 字体:[ ]

关于组织2019年校园招聘新教师招考上线人员体检的通知

 一、体检对象:

1、浙江师范大学校园招聘上线对象;

2、乐清中学提前公开招聘上线对象。

二、体检事项:

1、时间:2019年1月25日上午6点45分

2、地点:乐清市人民医院四楼体检中心会议室

3、注意事项:

(1)体检时须携带身份证,免冠二寸近照一张,及填写资料用的黑色签字笔;

(2)体检前三天清淡饮食,适当饮水,注意休息,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近视者自带眼镜;

(4)怀孕对象请提前告知组织人员(教育局政工科李老师),自行申请延后体检(未婚者如有相关项目不宜检查的,检查时告知医生);

(5)体检费350元/人(部分对象384元/人),请携带现金,零钱自备。;

(6)体检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逾期视同放弃,因孕申请延后体检的除外)到规定地点集中,领取体检表和《参加体检事项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基本相关信息,将体检费用交由带队老师统一缴费后按要求参加体检;

(7)体检按组进行,考生须遵守体检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医生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考生信息;

(8)体检同时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和教师资格体检执行,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