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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崇有规划建设行政许可批前公示(工程)

发布日期: 2019- 01- 31 13 : 47 浏览次数: 字体:[ ]

  申请人杨崇有于2019年1月29日,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要求在北白象镇楼桥村补办(拆建、扩建、补办)2间3层局部4层,底层层高≤  ,建筑总高度≤  ,占地面积106.88,建筑面积407.3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规划用地四至:(详见红线图)

  东至:杨定夫屋共墙

  南至:水田

  西至:杨从杰屋共墙 

  北至:南大街西路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向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北白象住建所申报,(地址:北白象镇王东路  联系电话62960107),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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