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乐清教育局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关于做好2018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1-07 信息来源:政治工作科 字体:[ ]

关于做好2018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中小学(单位)、幼儿园:

根据乐清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2013〕160号)及补充解释,现将2018年度学校(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不参加考核六个等次(凡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不参加考核”的在《年度考核人员名册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优秀人员不得超过单位工作人员总数(单位总人数以人事行政关系总人数为准)的15%(其中班子成员不超过班子职数的20%)。年度考核要充分运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和师德考核(2018年7月份上报)结果,优秀人员原则上优先考虑专业技术考核优职和师德考核优秀人选。

二、2018年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用表及文件和补充解释请在市教育局网站“资料下载”处下载 。

三、各单位严格按文件规定和要求进行考核,以温州市机构编制管理实名制系统(即编制库)为准,认真梳理考核对象,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优秀比率原则上不得突破。特别提醒:预退人员不列入考核;2018年新参加工作人员考核等次为不定等次,长病休人员考核等次为不参加考核;病假、行政处分等人员请按文件和补充规定确定等次(以上人员请在表格内做好备注)

四、上报时间、地点:各单位请于2019年1月25日前将《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年度考核人员名册表》及《年度考核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人员名册表》(即附件2.3.4)装订成册各一式三份,送交政工科2(教育局后幢教研室305室),联系电话62523943。      

201917年度考核盖章要求.doc考核用表:事业人员年度考核相关表格.doc考核文件补充解释:关于转发《受党纪处分公务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的通知 浙组通〔2017〕5号 组通字〔2016〕60号.pdf考核文件:关于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