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文件 乐教技〔2019〕3号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 2018 年度乐清市教育技术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各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工作,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树立榜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 年度乐清市教育技术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先进集体 荣获乐清市教育装备规范管理示范校的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成绩突出的中小学和幼儿园。 (二)先进工作者 学区工作人员;从事中小学(幼儿园)功能室建设、管理工作的人员;学生实践基地工作人员;中小学校(幼儿园)信息化分管领导和网络管理人员以及对学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成绩突出的教职员工;中小学阅读指导管理人员。 二、评选办法与要求 (一)推荐工作由各学区组织(市属学校直接报送)。各学区、学校按市分配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额(附件 1),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在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推荐出的先进工作者应有代表性,结构比例要合理。 (二)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要认真填写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 2)和先进工作者申报表(附件3),并由各学区汇总(按推荐顺序填写附件 4)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前将电子资料报送乐清市教育技术中心(市属学校直接报送)。电子邮箱:1050020697@qq.com。联系人:叶立荣,联系电话: 62557782、653316。 (三)市教育技术中心将根据各校推荐上报名单,评出教育装备工作先进集体12名,先进工作者25名,并择优推荐参加温州市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 附件:1.2018 年度乐清市中小学教育技术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8 年度乐清市中小学教育技术先进集体申报表 3.2018 年度乐清市中小学教育技术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4.2018 年度乐清市教育技术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推荐汇总表
乐清市教育局 2019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1月5日印发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 2018 年度乐清市教育技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doc2018 年度乐清市教育技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附件1-4.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