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2018学年中小学艺术节部分项目比赛结果和获奖名单核对稿 各中小学: 2018学年中小学艺术节美术、剪纸、设计、书法、篆刻、摄影、独唱、器乐、独舞项目的比赛结果现予以公布,请各校落实人员仔细核对学生、指导师姓名,并请注意以下事项: 1.若学生姓名有差错,请学校集中汇总,并出具证明(加盖校印),统一于1月17日前上交至市教育局学生科; 2.若指导师姓名有差错,需学校出具证明,并由指导师签名确认,学校汇总(加盖校印)后于1月17日前上交至市教育局学生科; 3.根据《乐清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8学年全市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要求,除艺术表演类集体项目(5人及以上)指导师可设1-3人外,其他所有项目指导师限报1人。 4.本学年艺术节将于2018年4月底闭幕,正式结果文件和师生获奖证书将于5月中旬印发,期间可出具获奖证明。 附件:1.2018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作品类比赛获奖名单1.2018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作品类比赛获奖名单.xls 2.2018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表演类比赛获奖名单2.2018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表演类比赛获奖名单.xls 2019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