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乐清市2019年度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和自然村(行政村)、断头路建设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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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 为了加快推进我市“四好农村公路”的建设步伐,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乐政发〔2015〕88号)和《关于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公路”的通知》(乐政发〔2018〕3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要求和项目轻重缓急等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将3个项目列入2019年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计划;3个项目列入2019年通自然村(行政村)、断头路建设计划和1个项目列入2019年桥梁改建建设计划,调整2018年已发文3个项目建设规模(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本批次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建设标准按《温州市农村公路提升工程设计指南》执行,共3个项目计9.2公里;通自然村(行政村)、断头路建设按照四级或准四级公路技术标准执行,共3个项目计8.2公里,桥梁改建1个项目计70延米。 二、资金筹集办法:建设资金筹集以市财政为主,乡镇(街道办事处)为辅。市财政补助标准按《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的通知》乐政发〔2018〕33号文件执行。 三、资金拨付办法: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通自然村(行政村)、断头路建设项目路基工程验收合格后,拨付路基工程市补资金的70%;路面开工后,拨付路面桥(隧)安全设施工程市补资金的10%,完成工程量60%再拨付市补资金的40%,工程完工后再拨付市补资金的30%,项目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后,将工程补助资金的3%留做质量保证金(两年质保期后结清),其余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全部下拨。 接文后,希各建设单位积极做好自筹配套资金落实,简化建设程序,抓紧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牵涉到两个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的项目,希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 乐清市2019年度农村公路低等级提升改造工程建设计划表 (第二批) 2. 乐清市2019年度农村公路通自然村(行政村)断头路公路工程建设计划表(第二批) 3.乐清市2019年度农村公路通自然村(行政村)断头路工程建设规模调整项目表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乐清市财政局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发改〔2019〕119号关于下达乐清市2019年度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和自然村(行政村)、断头路建设计划(第二批)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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