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乐清教育局 > 政务公开 > 教育公文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十佳幼儿园园长” “十佳幼儿园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19- 10- 16 信息来源: 办公室 字体:[ ]

各学区,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广泛宣传优秀幼儿教师忠诚教育、爱岗敬业、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不断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十佳幼儿园园长”“十佳幼儿园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市公办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在职教师;全市民办等级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在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十佳幼儿园园长”评选条件

1.师德高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作风良好。

2.业务精良,具有创新精神和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有较高的教育理论修养和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3.业绩突出,办园特色显著,具有较高的社会信誉。

(二)“十佳幼儿园教师”评选条件

1.奉献教育,尽职尽责,为教育事业默默耕耘,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在教师群体中起榜样作用。

2.为人师表,关爱孩子,是孩子的良师益友,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突出,有典型鲜活的感人事迹。

3.业务精良,严谨善教,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和扎实的教学技能,保教效果良好。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各学区、各幼儿园要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评选活动作为弘扬高尚师德,践行师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的有效载体,积极营造舆论氛围,达到“榜样引领、鼓舞士气”的效果。

第二阶段:推荐评选。各幼儿园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推荐活动,推报的参选人员需在本园进行事迹展示,并得到教师一致认可。各学区要开展好学区级参评对象的事迹展示评选活动,择优推荐乐清市级参评人选。推荐名额如下:大荆学区7名,其中园长3名,教师4名;清江学区6名,其中园长3名,教师3名;虹桥学区11名,其中园长5名,教师6名;城区学区12名,其中园长5名,教师7名;柳市学区13名,其中园长6名,教师7名;北白象学区10名,其中园长4名,教师6名;各市属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分别1名。各学区、各市属幼儿园于11月8日前将纸质材料(附件1、2、3、4)上交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市教育信息中心,并将电子稿以压缩包形式发送邮箱:sjyxxzx@126.com,电子稿文件统一命名“单位+十佳幼儿园园长”“单位+十佳幼儿园教师”,联系人:潘蕾蕾,电话:62507517,手机:13175685175

第三阶段:初定入围人选。复核、初选,按照申报总体情况遴选入围人选,并通过“乐清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接受群众投票。

第四阶段:评选。成立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评选委员会,在听取入围人选的事迹、初步考察情况介绍的基础上,结合群众投票得票情况(得票分占40%),确定乐清市“十佳幼儿园园长”“十佳幼儿园教师”推荐对象,并组织人员进行考察,最终确定“十佳幼儿园园长”“十佳幼儿园教师”和提名奖若干名。

第五阶段:事迹展示。通过“乐清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乐清教育网和新闻媒体对“十佳幼儿园园长”“十佳幼儿园教师”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向社会展示我市教育系统广大学前教师崇高的职业道德风范,通过他们的标杆引领作用,在全市教育系统中营造学习“十佳”,争做“十佳”的浓厚氛围。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区、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本次推荐评选工作,要把推荐评选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并以此作为提升保教水平、激发教师干劲的重要举措,作为推介宣传幼儿园、提高幼儿园知名度的重要载体;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教师知晓面,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

(二)严格程序,严格标准。各学区、各幼儿园要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对照评选标准,严格履行推荐程序,确保推荐人选质量,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

(三)总结经验,建立机制。认真总结活动经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各学区、各幼儿园在每年的评优评先中,优先推荐“十佳幼儿园园长”“十佳幼儿园教师”参评,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发挥“十佳”表率作用,推进我市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乐清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12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