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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公交廊点建设资金补助(第二批)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4/2019-177228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交通运输
  • 文号:
  • 乐交运〔2019〕120号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19-10-17 11:36:53
  • 有效性:
  • 有效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了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不断优化农村公交廊点布局,方便广大群众出行。2018年我市按照上级交通部门对农村公交廊点建设考核任务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公交廊点建设工作,共建设农村港湾式廊点46个,其中32个需进行资金补助。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160号)和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专题会议纪要《2018年度农村港湾站竣工验收会议纪要》(【2018】2号)文件,现将已通过现场勘查验收合格的剩余18个农村公交廊点建设资金补助(第二批)下达给你们,共计36万(详见附表)。

希接文后,抓紧办理资金补助拨付手续(地址:市交通运输局宁康西路400号C幢202室),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表:2018年度农村公交廊点建设资金补助(第二批)汇总表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0月16日

附表:

2018年度农村公交廊点建设资金补助(第二批)汇总表

序号

所在乡镇

建设单位

数量(个)

补助金额(万元)

1

南岳镇

后塘村

1

2

2

南岳镇

大崧下岙村

6

12

3

大荆镇

下垟村

4

8

4

大荆镇

大圆村

2

4

5

大荆镇

上花坦

2

4

6

雁荡镇

上黄村

3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合计



18

36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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