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 教育人才奖励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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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中小学、幼儿园: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乐清市委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干教育加快教育现代化市创建的实施意见》(乐委发〔2017〕62号)、《乐清市高层次人才引领创新驱动发展42条意见》(乐委发〔2018〕90号)文件精神,给予新评为省特级教师的给予奖励60万元(分10年发放,每年6万元),新评为省教坛新秀、温州市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新评为温州市“三坛”教师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经研究,现将2019年度教育人才奖励经费104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名单见附件),请根据相关规定,专款专用。
附件:2019年教育人才奖励经费汇总表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财政局
(此件公开发布) 乐教计〔2019〕38号关于下达2019年度教育人才奖励经费的通知.pdf乐教计〔2019〕38号附件(2018-2019年教育人才奖励经费汇总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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