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有关初中,市社区学院: 为了落实《乐清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乐教﹝2019﹞96号)精神,切实加强对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提升校内托管工作的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对初中学校校内托管服务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2019年10月28日-11月15日。 二、督查对象:2019年实行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初中学校。 三、督查内容:开展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申请程序、实施方案、组织措施、资金使用、安全保障等。 四、督查方式:校长汇报、实地查看、资料查阅、师生座谈、问卷调查、电话随机联系家长等。 五、督查要求 1.有关学校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做好前期自查工作,并对督查组所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及时落实到位。 2.学校需提供的档案材料:乐清市学校开展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申请表、告学生家长书、乐清××学校学生校内托管服务申请表、乐清××学校学生校内托管委托管理协议书、财务档案、学生名册档案、课程安排表、安全管理档案等。 3.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长于11月20日前将督查报告和《乐清市初中学校校内托管服务工作专项督查登记表》(附件2)上交市教育局普教科。 六、督查组织 本次专项督查由乐清市教育局普教科和计财科牵头,市社区学院组织实施,学区配合。各督查组将按照《初中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督查安排表》(附件1)对相关学校进行督查。 附件:1.初中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督查安排表附件1.docx 2.乐清市初中学校校内托管服务工作专项督查登记表附件2.docx 乐清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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