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有关中小学:为加强我市中小学劳动技术教育和劳动基地建设,增强学生劳动观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的意见》(浙教装〔2004〕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乐清市星级劳动教育基地评比活动。
请参评学校于10月30日前向学区上报基地情况,学区要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根据《乐清市星级劳动教育基地评估细则》,做好自查和推荐工作,并认真核实学校填写的《乐清市星级劳动教育基地推荐表》(详见附件),市教育局将于11月上旬开始组织考评。
附件:附件1乐清市星级劳动教育基地评估细则.docx
附件2乐清市星级劳动教育基地推荐表.docx
乐清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