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预订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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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 2020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预订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浙江省2020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教辅材料预订工作的通知》(浙教材函〔2019〕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材预订工作是保证“课前到书、人手一册”的关键,各学校要与新华书店密切配合,认真做好2020年春季教学用书的预订工作。 二、预订教材应特别注意 (一)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的对象,为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学生,免费提供的教学用书包括: 1.国家标准课程教科书; 2.省级地方课程教材; 3.与国家课程教科书相关的辅助学习资源(作业本、音像教材、学具等); 4.本级地方课程教科书。 上述免费提供的教学用书和辅助学习资源由乐清市新华书店按规定为学生配齐配足。 (二)预订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教学用书的注意事项 1.各中小学须严格按照《浙江省 2019 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和已选定的课程标准教科书版本预订教学用书。2020年春季实行循环使用的小学、初中《音乐》和《美术》,学校按年级学生人数的40%补充,其中《音乐》2年级和8年级、湖南美术版《美术》8年级,学校按年级学生人数的 100%配备。小学《科学》和小学、初中《信息技术》,学校按年级学生人数的 50%补充,其中《科学》3 年级,学校按年级学生人数的 100%配备。请各校按要求认真做好教科书的储备和循环使用工作,确保学生人手一册。超过规定标准补充的循环教材由学校自行购买。循环教材不属学生个人所有,如学生要求个人所有的,所需经费学生自负。 2.小学 1-6 年级、初中 7-9 年级全部使用《道德与法治》《语文》下册国家统编教材。 3.小学《科学》1-3 年级使用根据 2017 年印发的课程标准修订的教材,4-6 年级仍使用原选用版本教材。 4. 2019 年起国家统编中小学语文教材配有“中小学语文示范诵读库”。2020 年春季我省小学语文 1-2 年级实行学生教科书与磁带、光盘或中小学语文示范诵读库配套供应,学校选订其中1 种;英语各年级实行学生教科书与磁带或光盘配套供应,学校选订其中 1 种。其他年级段磁带、光盘或中小学语文示范诵读库等配套音像材料,各校可根据本校实际和学生需求购买。 5.2020 年春季小学写字教材的预订:小学 1-2 年级应分别使用省级通用地方课程教材《写字》(1 下)、《写字》(2 下)。小学3-6 年级应使用北师大版国家课程教科书《语文·书法练习指导》(下册)。 6.初中劳动与技术教育教科书:7 年级在浙教版《手工制作》、《印章与雕刻》、《陶艺》、《航模与车模》和《农业技术基础》(1)中选用1本,请勿与2019年秋季征订的品种重复。 7.与国家课程教科书相关的辅助学习资源(音像教材)按小学和初中的学生数任选1种配备。 8.与国家课程教科书配套的小学科学、数学、美术学具, 按各学科的不同版本教材各提供一套产品。学校应按使用的教材版本,为每名学生配备科学、数学、美术学具各1套。 9.初中 9 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与社会》《数学》(人教版)等课本及相应的作业本、图册共 9 个品种,请重新在 2020 年春季预订。 (三)预订普通高中教学用书的注意事项 各校在预订普通高中学生教学用书时,应根据深化课程改革的教学实际需求,同时应充分考虑各学科的开课时间、教学进度和学生选课情况,准确填报预订数,防止漏订和多订。 1.普通高中学生统一使用《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 2003 年版课程标准编写)》中的教材。 2.普通高中有关学科的图册、实验手册、活动手册、语文读本由学校根据需要自行选订。 3.高中思想政治、数学、物理、地理四个必修和信息技术必修、选修学科教科书有配套的 CD-ROM,由学校自行选订。 (四)预订地方课程教材的注意事项 根据《浙江省基础教育地方课程建设指导意见》(浙教办基〔2016〕92 号)精神,地方课程可分为通用和专题两类。通用地方课程分为省级和市,县(市、区)两级,其中省级通用地方课程是全省中小学普遍适用的地方课程,是中小学生必修内容;市,县(市、区)通用地方课程是本地中小学适用的地方课程。专题地方课程是供学校或学生选择使用的地方课程,一般为单一主题课程。专题地方课程可作为拓展课程或选修课程,由学校或学生选择使用;普通高中学校可以在“专题学习”或选修课程课时中安排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以在拓展性课程课时中统筹安排。 (五)《中小学生优秀课外读物》、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复习导引》和模拟试卷现已由新华书店征订发行。 (六)温州地方专题课程《话说温州》(1-9年级)经省教育厅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列入《浙江省2019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1~6年级由浙江科技出版社出版,7~9年级由浙江教育出版社出版,学生人手一册,由新华书店发行。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学校教学用书不能跨区预订;学校不得向非图书经营单位和不具备教科书发行资质的图书经营单位订购或变相订购中小学教科书、教师用书和其他教学用书。 (二)教学用书,各中小学不能跨季、跨年度提前预订。教师用书仅供教师教学使用,不得为学生征订。 (三)各中小学要根据“学生自愿”的原则,做好教辅材料无偿代购服务工作,不得从中牟利。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学校和教师不得再向学生推荐或指定其他教辅材料或学习材料等。 (四)各学校要加强与新华书店的配合,及时做好因教学计划或学生人数改变而造成的多余教材的退货工作,并做好免费教学用书数量的确认工作。对非免费教材用书实行专款专用,并在开学后30天内将书款支付给新华书店。未列入免费教材的配套学习资源不属于财政买单范围。 四、有关经费支出 (一)本文件中所列各项国家标准课程教科书、省级地方教材及配套辅助学习资源由国家、省及市本级财政买单;教师用书在各校公共经费中支出。 (二)超过教育局核定学生数的教材由学校自行支付。 (三)根据《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乐发改价〔2010〕74号)精神,高中阶段实行代收费管理,规范后的高中阶段代收费包括课本费、作业本费、国防教育(军训)、爱国主义教育、体检费五项内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实行据实收取,按学期结清,课本费以正式供货渠道新华书店提供的教材发票为报账凭证,其它渠道的发票未经教育局计财科核准均不能作为报账凭证。 五、其他说明 由于此次教材预订时间较紧,任务较重,各学校务必于11月5日前将订单报到新华书店。联系电话如下:大荆片中小学:61523373;乐成、柳市、北白象片小学:62553719;虹桥、清江、芙蓉片小学:61523373;其余中学片,62560806。
附件:1.浙江省2020年春季 1-6 年级(小学)教学用书(共5页)、教师用书(共5页)预订单 2.浙江省2020年春季 1-6 年级市县级选用教学用书(共1页) 3.浙江省2020年春季 7-9 年级(初中)教学用书(共 3 页)、教师用书(共2页)预订单 4.浙江省2020年春季 7-9 年级市县级选用教学用书(共1页) 5.浙江省2020年春季 10-12 年级(高一、高二、高三教学用书(共 8 页)、教师用书(共8页)预订单 6.浙江省2020年春季特殊教育教学用书(共 3页)、教师用书(共 1 页)预订单(盲校) 7.浙江省2020年春季特殊教育教学用书(共 2页)、教师用书(共 1 页)预订单(聋校) 8.浙江省2020年春季特殊教育教学用书(共 3 页)、教师用书(共 2 页)预订单(培智学校) 9.浙江省2020年春季小学教辅材料预订单(共1页) 10.浙江省2020年春季初中教辅材料预订单(共1页) 11.浙江省2020年春季高中教辅材料预订单(共 6页)
乐清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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