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教技〔2019〕18号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统筹2019学年中小学幼儿园 校(园)方责任保险经费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加强校园风险管理,保障师生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和谐发展,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校(园)方责任险工作的通知》(温教办装〔2017〕22号)规定,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投保校方责任险的费用每生每学年10元(8+2元方案),中职学校学生实习责任险的保费额度为高一、高二年级学生每生每年12元(10+2方案),高三年级学生每生每年27元(25+2方案),经研究,决定统筹提取2019学年度校方(园)责任保险费共计1568791元(具体方案详见附件)。 附件:2019学年乐清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方责任险经费统筹方案 乐教技〔2019〕18号 附件 2019学年乐清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方责任险经费统筹方案.xls 乐清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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