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乐清教育局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统筹2019学年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方责任保险经费的通知
时间:2019-10-30 信息来源:教育技术中心 字体:[ ]

乐教技〔201918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统筹2019学年中小学幼儿园

校(园)方责任保险经费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加强校园风险管理,保障师生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和谐发展,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校(园)方责任险工作的通知》(温教办装〔201722号)规定,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投保校方责任险的费用每生每学年10元(8+2元方案),中职学校学生实习责任险的保费额度为高一、高二年级学生每生每年12元(10+2方案),高三年级学生每生每年27元(25+2方案),经研究,决定统筹提取2019学年度校方(园)责任保险费共计1568791元(具体方案详见附件)。

 

附件:2019学年乐清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方责任险经费统筹方案

乐教技〔2019〕18号 附件 2019学年乐清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方责任险经费统筹方案.xls

 

 

 

乐清市教育局

20191028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10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