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2019年乐清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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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教办〔2019〕21号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2019年乐清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社区(成人)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和教育规划纲要关于“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战略任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9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要求和《2019年温州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就办好2019年乐清市第七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 主题:“服务八八战略,建设教育强市”。 时间:2019年乐清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拟定于11月23日上午9时在虹桥镇文化广场举行。各相关单位活动周举办时间要结合当地实际,在11月前后半个月内自行安排。 二、活动内容 (一)“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主题活动:领导讲话、典型发言,举办文艺表演和展览,展示全市终身教育、社区教育成果。届时将邀请市有关部门领导、有关乡镇(街道)、社区学校校长、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校长、社区教育管理干部和当地市民代表参加。 (二)广泛开展全民学习活动。全市各地要面向广大城乡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开展讲座、培训、展览、文艺汇报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鼓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城市书房、文化礼堂和体育场馆等公共场馆开展“学习开放日”“主题活动日”“专题讲座”等活动,向社区居民提供学习服务。开展各种形式的“优秀传统文化进社区(农村)”活动。借助文化礼堂阵地,组织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社区(农村)”教育活动。鼓励各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家庭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推动各类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资源向社区开放。动员组织本区域内有条件的学校、培训机构和其他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活动周,发挥场地、设备设施、教学资源、师资优势,就近面向城乡社区开展全民学习活动,推动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开放数字化资源及服务。 (四)推动全民阅读。开展温州市“全民阅读•书香家庭”网上读书月活动;鼓励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科学技术等为内容,通过开展好书推荐、好书诵读、数字化阅读、书友会、书香之家等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全民阅读。 三、组织工作 本届活动周开幕式由乐清市人民政府主办,乐清市教育局、虹桥镇人民政府承办,乐清社区学院、虹桥镇社区学校协办。 四、活动要求 (一)扎实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各相关单位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区域实际,制订活动周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要求,廉洁办活动,努力使活动周取得实效。 (二)加强新闻宣传工作。活动周期间,各单位要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加大活动周宣传力度,积极联系当地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营造全民学习氛围,引导更多的群众参与终身学习。要充分利用社区学院和社区学校网站及公众号等微媒体,宣传展示当地包括青少年课后服务工作、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在内的继续教育事业发展成果,宣传展示终身学习典型人物的事迹等,引导更多的群众参与终身学习,引导更多的地方、部门为居民提供终身学习服务。 五、经验总结 各单位要注重活动实效,做好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工作,努力扩大学习活动周在群众中的影响。活动周结束后,相关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总结材料和图片、视频资料等报送乐清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周领导小组将对学习活动周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联系地址:乐清社区学院<建设东路青浦巷>;联系人:马德其;联系电话:62563704;邮箱:415490589@qq.com。)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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