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 义务教育学校生均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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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为切实加强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经费保障,发挥学校办学自主性,推进城乡教育经费保障一体化,根据《温州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温政办发(2018)84号)和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财政局《关于实行城乡义务教育学校项目经费生均拨款办法的通知》(乐教计(2018)36号)文件精神以及温州市教育局2019年考核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19年起将义务教育学校生均项目补助标准提高到120元/生。现将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生均项目补助经费下达给你们(具体金额见附件)。 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生均项目补助分为两项:一、教育技术装备项目经费标准为生均100元,经费使用范围包括信息化及配套装备、常规教学仪器、学生课桌椅等的购置。其中柳市镇学校市财政和柳市镇各负担一半。市财政本次实际拨款1103.495万元。二、校舍维修项目经费标准为每生20元,经费使用范围为校舍维修改造。其中柳市镇学校由柳市镇承担。市财政负担部分经费由市教育局转拨各校。请各有关学校结合实际按要求及时使用。
附件:2019年乐清市义务教育学校项目经费补助方案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19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教计〔2019〕32号关于下达2019义务教育项目经费补助的通知.pdf乐教计〔2019〕32号附件(2019年项目经费补助方案).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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