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各社区、重点镇(街道)人防业务 经费及应急避险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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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人防重点镇(街道)、村居应急避险点、各有关科室: 根据《乐清市人防(民防)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乐财行〔2015〕69号)文件精神,结合重点镇(街道)应急救援队伍、村居应急避险场所上报的情况,经市人防办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3处重点镇(街道)应急救援队伍和3处应急避险点场所建设进行资金补助(名单附后)。 附件1:乐清市人防办社区、重点镇(街道)人防业务经费补助清单 附件2:乐清市人防办应急避险经费补助清单
乐清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乐清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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