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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寻找“美丽庭院”示范户活动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00/2019-17738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象政便笺〔2019〕43号
  • 发布机构:
  • 北白象镇
  • 成文日期:
  • 2019-11-30 14:34:26
  • 有效性:
  • 有效

各社区、村: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美丽庭院”创建实效,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和美丽白象建设,现在全镇开展寻找“美丽庭院”示范户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寻找“美丽庭院”示范户和绿色家庭活动的通知》(温妇〔2018〕16号)要求,以“扮美丽庭院、树和美家风、享美好生活”为主题,组织动员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广泛开展寻找“美丽庭院”示范户活动,树立绿色、生态、健康的家庭生活新理念,倡导文明、和谐的社会新风尚,助力乡村振兴和美丽白象建设,共建共享美好生活。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持续组织动员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美丽庭院“千户示范 万户创建”寻找活动。根据《2019年乐清市“美丽庭院”创建工作考核办法》,美丽庭院创建户要达常住人口的10%以上,其中美丽庭院示范户要求达到30%以上。

“美丽庭院”示范户寻找活动由北白象镇农办、妇联共同负责,对照《北白象镇“美丽庭院”示范标准》进行寻找推荐。

三、工作要求

1.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寻找“美丽庭院”示范户推动乡村振兴和美丽白象建设的“细胞工程”,各社区、村社要结合实际,依托自然环境,突出重点、培育典型、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形成富有地方特色的寻找工作模式,把寻找活动落到实处。

2.精心策划、创新载体。各社区、村社要精心设计广大群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活动载体,因地制宜推进“扮美庭院、树好家风、整洁家园、创示范户”等寻找环节活动,提升活动的时代感和吸引力,引导广大群众和家庭自觉践行绿色生活

3.健全队伍、强化主体。充分发挥广大村民主体作用,广泛发动基层妇女干部、妇女小组成员、母亲学堂学员、巾帼志愿者等妇女骨干组建美丽庭院寻找志愿队、卫生清洁志愿队、庭院环境监督队等各类工作队伍,村社妇联定期召开执委会,执委“联网、入格、进户”,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庭院绿化美化、文明家风建设等活动,不断提升农户的主人翁意识,实现美丽庭院的自我创建、自我管理、自我监督。

4.培树典型,推广经验。各社区、村社及时总结寻找“美丽庭院”示范户活动,宣传发布“美丽庭院”示范户,并将成效明显、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家庭事迹进行挖掘、发布,通过主流媒体予以宣传。

四、其他事项

请各社区、村社根据2019年乐清市“美丽庭院”创建标准做好寻找推荐工作,于2019年12月10日前将乐清市“美丽庭院”创建户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示范户推荐表(附件4)电子版、纸质加盖公章、照片2-3张报送镇妇联办公室。

联系人:陈妮雅(镇妇联),联系电话:61980032,电子邮件:308016926@qq.com

附件:1.2019 年“美丽庭院”创建户标准         

2.2019年北白象镇“美丽庭院”创建户推荐汇总表

3.2019年北白象镇“美丽庭院”示范标准

4.2019年北白象镇“美丽庭院”示范户推荐表

乐清市北白象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白象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9年11月30日印发

红头43号关于开展寻找“美丽庭院”示范户活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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