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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乐清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档案室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27/2019-17729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机党组〔2019〕18号
  • 发布机构:
  • 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成文日期:
  • 2019-11-05 09:58:04
  • 有效性:
  • 有效

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本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档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乐清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档案室,并配备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名单如下:

一、档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 衡

副组长:徐崇铭

成  员:谢 立  卢爱玲  沈 乐

二、综合档案室主任及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综合档案室主任:谢 立

兼职档案管理员:卢爱玲  沈 乐

 

 

乐机党组〔2019〕18号关于成立乐清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档案室的通知.pdf

中共乐清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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