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进校园活动 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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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各中小学: 根据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浙委教组〔2019〕4 号)、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的意见》(温教基〔2018〕86 号)、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进校园活动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温教办法〔2019〕60 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全市中小学进校园活动规范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施进校园活动申报认定制度 进校园活动特指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面向中小学生(幼儿)开展,非列入课程标准纲要的各类走进校园或组织学生走出校园的主题教育活动。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要提前梳理进校园活动,于每年 7 月和12 月向市教育局申报下学期的进校园活动,市教育局汇总申报材料后进行集中认定,同时按照有关程序公布认定的进校园活动清单。学校每学期在“清单”中选择不超过 5 项进校园活动进行组织开展。时政教育、安全健康教育等即时性、突发性的活动进校园,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申报,简化流程。 二、严格执行进校园活动清单管理 经省教育厅、乐清市教育局审核认定,2019 年下半年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省级项目 1 项、乐清市级项目 3 项(详见附件)。请各学区、各中小学结合进校园活动清单,确保学校每学期的进校园活动控制在 5 项以内。今后,市教育局将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集中认定、公布各学期进校园项目清单,杜绝一切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活动;杜绝一切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活动;杜绝一切相关部门为完成任务需要的形式主义活动。 三、严格监督进校园活动规范管理工作 进校园活动集中整治已列入省、乐清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扶贫、民生领域集中整治项目。11 月份,省教育厅、乐清市教育局将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调研。市教育局将明确进校园活动集中整治工作责任,采取扎实有效举措,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减轻中小学校师生非教育教学工作负担(全国统一部署的中小学进校园活动暂不列在数量限定范围之内)。各学区,各中小学如发现未经审批活动进校园的情况,要及时向市教育局举报。市教育局监督电话:62521704。
附件:2019 年下半年省、乐清市级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目录
乐清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9 年下半年省、乐清市级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目录 一、省级项目 序号 进校园 活动名称 牵头承办单位 配合开展单位 活动内容 活动参与对象 持续时间 开展依据 负责处室 1 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 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消防救援总队 省教育厅 安全生产、交通、消 防 等 安 全 教育。 中小学(幼儿园) 全年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的通知》(安委办〔2017〕35 号)和《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做好 2019 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19〕7 号) 省教育厅 校安处 备注 此目录不包括面向全省中小学开展的各类竞赛活动。 二、乐清市级项目 序号 活动名称 参与对象 活动内容 开展 时间 牵头实施 部门(单位) 市教育局 负责科室 1 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 中小学校在校生 开展征文比赛、中学生演讲比赛、小学生讲故事比赛、主题知识网上问答活动 全年 宣传部 学生工作科 2 优秀童谣征集和推广、传唱活动 中小学校师生 开展优秀童谣征集和推广、传唱活动 全年 市文明中心 学生工作科 3 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 中小学(幼儿园) 平安建设、反邪教、安全生产、交通、反网络诈骗、反恐、国家安全、消防、毒品预防教育等安全教育。 全年 市委政法委(平安办、610办)、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局、市禁毒办 校园安全科 注:本目录不包括面向中小学开展的各类竞赛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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