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乐清市第三十五届“宏泰杯”钓鱼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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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工会、俱乐部: 为深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积极推进群众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丰富广大市民的业余文体生活。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11月24日(星期日)举行乐清市第三十五届“宏泰杯”钓鱼比赛。现将比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报名参赛工作。 附件:1.乐清市第三十五届“宏泰杯”钓鱼比赛规程 2.乐清市第三十五届“宏泰杯”钓鱼比赛报名表 乐清市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乐清市体育总会 2019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乐清市第三十五届“宏泰杯”钓鱼 比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乐清市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乐清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乐清市钓鱼协会 浙江宏泰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三、比赛时间: 2019年11月24日(星期日) 四、比赛地点: 乐清市消防大队对面新河道(胜利路) 五、比赛项目: 设单位团体奖杯6个;奖牌9个。 六、参加办法: 1.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好; 2.运动员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团队必须是本单位和俱乐部工作人员; 4.各单位工会、钓鱼分会、俱乐部会员、钓鱼爱好者均可组织代表队参赛,每队四名(兼领队一名),团队报名数量只限15支; 5.团队必须有单位盖章报名有效; 6.参赛运动员自备交通工具,安全责任自负。 七、竞赛办法: 1.比赛限一人一手竿,鱼竿长3.6米,可用一至二钩,允许使用抄网; 2.禁用绕线轮、锚钩、双尖钩、集鱼器等; 3.钓鱼必须独立操作,必须自钓自取自入鱼护,不得相互合作; 4.钓位由抽签决定,不得擅自移位,串位有急事需离钓位,必须经裁判员的同意; 5.比赛时间11月24日上午8:00一13:00时(5小时); 6.比赛时饵料只能直接粘接着钩上(不准使用诱饵抛撒),任何时间不允许用手抛或器具及散炮打窝。严禁使用一切活饵及虾饵和二次上饵,违者视情况轻重警告、扣分直至取消比赛成绩; 7.比赛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出竿垂钓。比赛结束后,选手应立即收竿,此时的鱼一律不计成绩。选手应站在自钓位置上,不得离开钓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鱼护提出水面等待裁判员来计成绩; 8.比赛期间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服从裁判,听从指挥,比赛违规者视情况轻重予以警告扣分处理,如发现作弊,取消比赛成绩; 9.鱼护在比赛开始前不准入水,由裁判长统一下令后方可入水。运动员比赛中所钓获的鱼,计算成绩后由各队自行处理; 10.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环境,遵守赛事制度,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11.比赛结束每位运动员必须清理带走自己钓位上的垃圾,餐盒投如指定处,保持环境整洁。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团体各录取前六名,颁发奖杯。按总分团体各录取前六名(暂定,按照报名费80%奖励):第一名奖金:1200元,第二名奖金:800元,第三名奖金:600元,第四至第六名奖金:400元。后九支队伍颁发奖牌; 2.计分方法:以每队混养鱼总重量计分,鱼获多者积分靠前(第一名,第二名,以此顺推,相同鱼获的平分积分)累计积分少者名次靠前; 3.鱼种:小鱼包括鲫鱼、鲤鱼、红田鱼、草鱼;混养鱼以有鳞鱼为准,死鱼不计。 九、参赛经费: 每队交参赛服务费陆佰元(包括午餐)。 十、报名与报到: (1)报名时间:11月10日开始至11月20日截止; (2)报名地点:乐清市钓鱼协会,联系人:叶永忠 13355777222 周 静13819778222。 (3)报到:参赛运动员于11月24日早上7:30点准时到达,抽签后8:00时比赛正式开始,误时取消比赛资格。 十一、裁判长和裁判员: 裁判长、副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市钓鱼协会组织或聘请,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乐清市第三十五届“宏泰杯”钓鱼比赛 单 位(盖章):
领队(兼): 联系手机:
乐旅体便签〔2019〕32号关于举办乐清市第三十五届“宏泰杯”钓鱼比赛的通知.pdf乐旅体便签〔2019〕32号关于举办乐清市第三十五届“宏泰杯”钓鱼比赛的通知.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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