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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意见的函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9-11-08浏览次数: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局作者:市发展和改革局字体:[ ]

为培育壮大我市经济发展新动能,进一步推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提质提速发展,根据《关于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办〔2018〕116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委发〔2018〕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牵头制定了《关于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反馈意见,请于2019年11月19日前反馈至市发改局。(联系电话:61882130,电子邮箱:706452863@qq.com)

 

附件:关于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1月8日

关于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培育壮大我市经济发展新动能,进一步推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提质提速发展,根据《关于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办〔2018〕116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委发〔2018〕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政策意见。

一、大力招引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对在乐落地的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超过3亿元(外资项目需超过1000万美元)、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增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不含产业园区类),从正式投产年度起5年内对项目单位给予奖励,奖励额度前3年按项目所形成的地方综合贡献总额、后2年减半的标准确定。

二、引导重大项目向重点平台集聚。落户“四大平台”、省“万亩千亿”新产业示范平台、省和温州市级特色小镇,并对全市产业发展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高科技前沿产业项目,平台可“一事一议”确定扶持措施。

三、推进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投产。围绕数字经济、智能装备、生命健康、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新材料等重点发展产业,每年滚动实施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对年度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5亿元的重大项目,每个给予100万元补助,同一项目补助年限不超过2年。

四、壮大战新企业队伍规模。2019年起新认定的规上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连续两年在库的,给予10万元奖励。

五、支持战新企业技术改造。规上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实际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不足2000万元、2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10%、12%、15%、18%、2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0万元。

六、争取省级以上重大产业发展专项。对列入国家新兴产业重大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创新能力建设等国家级重大产业发展专项的项目,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2019年起新增列入浙江省重大产业项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按获得的用地奖励指标给予1万元/亩、最高2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在项目竣工投产后予以拨付。

七、支持争创高等级公共创新载体。新认定的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分别按照国家级800万元、国家地方联合500万元、省级3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新认定的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给予100万元奖励,认定为国家级的加倍奖励。

 

附  则

 

1.适用对象。本政策适用于市域范围内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奖补对象,所指规上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为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纳入战新产值统计的规上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等,由市发改局会同市统计局,依据《温州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2018年本)》(温发改产〔2018〕64号)等文件进行认定。

2.部分名词界定。“地方综合贡献”指企业实现的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所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规费除外)。“四大平台”指乐清经济开发区、乐清工业园区、乐清湾港区、柳白新区。

3.关于重复、叠加和进等奖励。同一项目符合本政策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执行最高额,但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不同项目符合本政策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叠加执行。同一奖项(认定)在低等次已作奖励的,晋升到高等次时,只奖励差额部分。本政策与市级其他政策对同一企业(项目)的同类型奖励出现重合时,执行最高额,不重复享受。

4.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实施细则另行制定。本政策由乐清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商市发改局等部门承担。本政策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本政策也作相应调整。

附件:执行责任分工表


 

附件

执行责任分工表

序号

条款对应的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责任类型

大力招引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1

新增内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财政奖励

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市税务局配合提供数据)

受理

2

新增外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财政奖励

市商务局

(市税务局配合提供数据)

受理

引导重大项目向重点平台集聚

3

新落户重点平台招商项目“一事一议”

平台管理主体

受理

推进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投产

4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投资奖励

市发改局

受理

壮大战新企业队伍规模

5

新认定规上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奖励

市发改局

受理

支持战新企业技术改造

6

规上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市经信局

受理

争取省级以上重大产业发展专项

7

国家级重大产业发展专项奖励

市发改局

受理

8

新增浙江省重大产业项目奖励

市发改局

受理

支持争创高等级公共创新载体

9

新认定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奖励

市发改局

受理

10

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奖励

市发改局

受理

 


征集调查结果:

http://www.yueqing.gov.cn/art/2019/11/20/art_1683457_40381781.html

征集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 2019-11-08 16:20:19 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