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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在公办普通高中实施弹性 坐班制度(试行)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4/2019-17744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教〔2019〕121号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9-12-12 10:07:16
  • 有效性:
  • 有效

各公办普通高中: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增强教师组织纪律性,推进学校规范化管理,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实施教职工弹性坐班制度(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19年12月15日起实施。

二、具体要求

(一)根据学校管理和教学的需要,专任教师一周原则上要有4.5天弹性坐班,学校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和后勤人员按正常5天上班。因学校工作需要完成其他任务的,视为正常坐班。

  (二)弹性上班时间每半天不少于3个小时。

(三)坐班制度执行情况将与教师工作量考核、奖惩、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绩效考核评估等挂钩。

(四)凡旷工者当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不得评选先进,不得晋职晋级。

(五)各公办普通高中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坐班考勤制度,报市教育局政工科备案。

三、其他

(一)本通知若与有关文件相抵触,以有关文件为准执行。

(二)本市其他公办学校可参照本制度进行试点。

 

 

 

         乐清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教〔2019〕12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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