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在公办普通高中实施弹性 坐班制度(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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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办普通高中: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增强教师组织纪律性,推进学校规范化管理,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实施教职工弹性坐班制度(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19年12月15日起实施。 二、具体要求 (一)根据学校管理和教学的需要,专任教师一周原则上要有4.5天弹性坐班,学校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和后勤人员按正常5天上班。因学校工作需要完成其他任务的,视为正常坐班。 (二)弹性上班时间每半天不少于3个小时。 (三)坐班制度执行情况将与教师工作量考核、奖惩、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绩效考核评估等挂钩。 (四)凡旷工者当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不得评选先进,不得晋职晋级。 (五)各公办普通高中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坐班考勤制度,报市教育局政工科备案。 三、其他 (一)本通知若与有关文件相抵触,以有关文件为准执行。 (二)本市其他公办学校可参照本制度进行试点。
乐清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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