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乐清市2019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储备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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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农〔2015〕50号)和《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项目库建设的通知》(浙农计发〔2016〕28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储备申报,现将《乐清市2019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储备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10日 乐清市2019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储备申报指南
为加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项目管理,进一步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根据《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乐清市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发布项目储备申报指南如下: 一、资金来源 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的现代农业提升发展项目资金。 二、储备项目范围 现代农业提升发展项目。 三、资金扶持方向和补助标准 (一)扶持方向:现代农业提升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现代农业产业提升发展,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和绿色生态导向,深化农业“两区”建设,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做大地方主导产业,做强区域优势产业,做优乡村特色产业,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大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现代农业产业绿色、高质、集聚、融合发展和形成产业链条完整、布局合理、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新格局。2019年,重点支持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和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农业主导产业优化提升和乡村特色产业融合集聚、精品绿色农产品基地和示范性现代国有农场等建设。 (二)补助标准:现代农业提升发展项目的单个项目省补标准不低于25万元,其中市场主体承担的要求自筹资金不低于省财政补助,对承担公益性建设内容的适当加大扶持力度。 四、申报主体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成立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技推广机构、家庭(合作)农场等法人和自然人。 五、申报材料和时间 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相结合。登录浙江省农业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xmgl.zjagri.gov.cn/),同时填写“乐清市2019年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储备申报表”。申报表需经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对申请项目建设主体资格、项目的真实性和建设内容、立地环境条件等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审核,并以文件形式推荐申报(一式两份)至市农业农村局产业信息科,联系电话:61880130。申报时间截至2019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它要求 (一)项目要符合《乐清市粮食功能区规划(修编后)》、《乐清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乐清市铁皮石斛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 (二)项目区土地或山林权属清晰,承包、转包周期较长。 (三)项目要具备一定的规模。 附件:乐清市2019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储备申报表 附件 乐清市2019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储备申报表
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12日印发 乐农〔2019〕202号关于印发《乐清市2019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储备申报指南》的通知(主动公开).pdf 乐农〔2019〕202号关于印发《乐清市2019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储备申报指南》的通知(主动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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