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资金的通知
|
|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乐清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乐政发〔2016〕67号)有关规定,对你公司的“正泰电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项目获得2018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我市予以奖励2.5万元。 希望你单位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再创新绩,为把乐清建设成为创新型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2018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资金 乐清市科学技术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