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度省级星创天地奖励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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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乐清市委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高质量推进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相关政策的意见》(乐委发〔2019〕30号)的规定,对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备案为省级星创天地的“乐清市万乐水果专业合作社”等承担单位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现将20万元的资金奖励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有关单位到市科技局办理资金划拨手续。 请通过备案的星创天地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促进农村创新创业、推进科技扶贫精准脱贫、助力乡村振兴作出新贡献。 附件:2019年度省级星创天地奖励资金清单 乐清市科学技术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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