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度乐清市重点创新团队培养补助经费的通知
|
|
各创新团队: 根据《关于实施雁荡英才计划大力推进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乐委发〔2013〕51号)有关规定,2016年评定乐清市重点创新团队共5支,管理服务期间(共三年)每年每支创新团队补助5万元,2019年共计补助25万元。各重点创新团队和团队依托单位应将每年的团队培养补助经费用于团队成员素质提高、学术交流、开展创新性项目自主选题研究等,确保创新团队建设的总体目标及分年度考核指标的完成。 附件:2016年乐清市重点创新团队补助经费清单 乐清市科学技术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