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2019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19- 12- 02 信息来源: 学生工作科 字体:[ ]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2019年教育系统

“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各中小学:

为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23号)、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2019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等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市教育系统开展2019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21日(周日)至1215日(周日)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厚植爱国主义情怀

三、具体安排

(一)认真组织“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小卫士”活动。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专题活动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上开展,请各校派专人负责组织师生注册,并完成在线法治知识测评(测评通道将于1215日关闭)。为方便学生使用,请各校提前在普法网注册并为学生批量生成账号后再组织学生参与活动。(学校管理员和学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

(二)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124日教育部将设立主会场开展“宪法晨读”活动,请各地各校设立分会场,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组织中小学生通过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同步参与(晨读内容和具体安排见附件23)。

(三)多途径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集中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辉煌成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各校在发挥好课堂主渠道作用的同时,把宪法教育融入升旗仪式、成人礼之中,通过开展模拟法庭、知识竞赛、书写宪法板报、召开宪法主题班会等实践活动,借助电子屏、黑板报、校园网、小广播、宣传橱窗和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多渠道弘扬宪法精神,营造浓厚氛围。及时总结经验,巩固活动成果,加快形成体现宪法精神的育人环境。

四、工作要求

各校要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认真组织系列活动。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多途径、多形式宣传报道特色活动和工作亮点,努力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各校请于1216日前将三类活动开展情况(图文信息)以电子件形式发送至邮箱:pufa671112@126.com

    市教育局学生科联系人:施老师,联系电话:61526715

 

附件:1. “宪法小卫士”活动学校管理员和学生操作指南

2.宪法晨读内容

3.教育部124日宪法晨读安排

        

 

 

乐清市教育局

201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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